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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9日

One Night Stand

下班後回到家裡,一如往常的打開電腦上網,門習慣性的只拉上門簾半開著,讓新鮮空氣進來...

一隻漂亮的小貓咪不知從何處冒出來,一點也不怕生的開始在我家自顧自的逛了起來,"Hello there~~",我輕聲的說著,生怕驚動了我這小小的不速之客。

小貓咪有著漂亮的黑色捲毛,眼睛大而靈動,胸前一小撮白色的毛,看起來很神氣;不像有些貓咪聽到聲音就一溜煙的竄走,也不像有些貓咪看到人就跑過來摩擦著我的腳喵喵叫渴求撫慰;小黑貓像是理所當然的客人般,在我家的客廳裡安靜地逛了一圈,爬到椅子上看東看西,到處聞聞嗅嗅;而我也像是個理所當然的主人般,任他走走晃晃...偶爾開口喚他,也只換來他短暫的注意力,這個房間的所有一切,似乎都比我這個人有趣的多。

"喂",我有點著惱,拿起手上還剩一段棉線的小牌子,企圖吸引他的注意力...

棉線果然對貓咪有著無比的吸引力,他聚精會神的看著,咻一下衝過來想要看看這到底是什麼玩意兒;小傢伙的動作奇快,我一不注意就被他把棉線給抓走了...抓抓咬咬之下,小貓咪赫然發現這東西一點也不有趣,拋下又跑去探險了~~

我決定假裝專心的趴在床墊上玩我的電腦不去理他,一邊偷偷注意他的動靜;小貓咪巡視完我家的環境之後,決定最舒服的地方應該是我的床;於是老實不客氣的竄了上來,靠在我的身邊趴下,讓我輕輕的撫摸著他的頭頸,還有脖子下面那塊軟綿綿的地方;小貓咪顯然對這樣的服務很感到滿意,眼睛開始瞇成一條細線,我伸出我的手臂讓他靠著,一邊拉過被子(註一);一人一貓就這樣舒服的打起盹來...

一個一如往常般的晚上,一個萍水相逢的不速之客闖進了我的房間,鑽進我的被窩裡;我們之間沒有主從的關係,沒有附加的條件;我沒有對他大呼小叫的趕他走,也沒有諂媚的拿出餅乾牛奶求他留下來;我們之間,只有小貓咪偶爾發出呼嚕呼嚕的聲音,規律起伏的心跳,和我遙遠記憶中的,一點溫暖...

後記:好幾年前,曾經養過一條很可愛的貓咪Wasabi;那是朋友家的貓剛生下來的小貓,找不到人收養;我看他可愛,而他也和我投緣;他很小的時候我把他放在口袋裡,露著一個小小的頭出來;偶爾也放在肩膀上,假裝自己是金銀島裡面的海盜;Wasabi 之所以叫Wasabi,就是因為她的性格夠嗆,除了我之外誰的帳也不買;Wasabi是隻很愛冒險的貓,在我家的花園裡面當山大王,有時候踢到鐵板被外面更兇的貓欺負了,咬出一個傷口,就會跑回家唉唉叫讓我給她上藥;Wasabi 平常雖然在外面野慣了,但是我每次車子快要開到家時,才剛轉入車道,就可以看到她飛奔而來在門口迎接我等我開門,我相信她聽引擎分辨車子的功力,可能不在我之下...

我養了Wasabi 好幾年,之後父母親決定把在這邊的房子賣掉,而我要在外面找房子住;新房子不能養寵物,只好把Wasabi 先寄在這邊的一個叔叔家裡,叔叔心腸好,家裡收留了數隻不同的貓咪,多一隻並不是問題;誰知道Wasabi 只認識了自己這活了一輩子的家,到得叔叔家裡,才剛打開貓籠,就一轉眼跑不見了,我從此再也沒有看過她...

我之後,也再也沒有養過貓了...

小黑貓的出現,喚起了我記憶中些許的回憶;我想那應該是鄰居養的貓吧?要是能常常來我家作客,可有多好...


Brotherhood (or sisterhood maybe?) Oi?
註一:啊~~我明天要洗床單了啦...
註二:圖為Wasabi 的兒女們,可愛到要命了啊~~~ 可見媽媽有多俏..

2007年3月28日

廚藝筆記系列: 泰式冬蔭湯及奶油香菇濃湯

今天去上了第一堂課,想說趁著記憶猶新,趕快記個筆記...既然要記筆記,用寫的不如用打的;而既然要用打的,放電腦裡不如放網路上;那既然要放網路上,自己私藏不如讓大家分享試做,造福群眾:比如說,某某十九歲抱怨沒人教他做菜的愛貓少年;去年跑去西班牙學做菜還有跳佛朗明哥舞的火辣美女;或是也想去上廚藝學校,但是都把錢拿去買衣服和鞋子聽演唱會還去錯天的愛狗少女等等...

不過說真的,真的進到廚房,才發現當廚師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們今天一個人晚上只做了兩種湯底(Stock),再用這兩種湯底做兩道湯(Soup),就已經做到人仰馬翻手忙腳亂;更何況是人家一個晚上菜單上面有十來道主菜,還有前菜,麵包,湯,甜點等等?我想,一個一流的餐廳,廚房裡面必定是高度協調,像是演奏交響樂一樣,每個環節絲毫不能出差錯...而且要出的每道菜份量味道水準相同,天天如此,所需的系統和管理能力非同小可;難怪我之前去上課老師就說,會煮菜沒什麼了不起的,每個人都可以照著食譜一步一步煮...當一流的廚師真正的厲害之處,乃在於對整個菜單及廚房的管理,能做到如心使臂,如臂使指那般,而且可以根據狀況見招拆招,臨危不亂,才算高手...

今天做的兩種湯底:一是蔬菜口味的清湯底,由此可演變成泰國酸辣冬蔭湯;一是雞骨做成的雞湯湯底,由此可演變成奶油香菇濃湯...其實我還應該做一個由牛骨制成的湯底,是拿來當成醬料的基底的;可是,在短短的時間裡我實在做不出來啊~~我光是找鍋子找佐料找食材跑來跑去的就忙成一團了(老師還一直說不准跑要用走的)...不只是我,我旁邊有個長的既高又帥,濃眉大眼,有點像費祥的不知道是泰國還是哪裡的帥哥也沒做出來,帥哥英文講的不太好,可是很肯做事,清完自己的鍋具之後還來幫忙清洗我的,真是好人一個... 如果我是女人應該會被他煞到吧~~

先看泰國的冬蔭湯吧:

首先做蔬菜清湯湯底:

1. 胡蘿蔔一根,芹菜半隻,洋蔥一顆,還有Leek(中文不知啥玩意兒,應該可以用青蒜代替)半隻,全部切塊丟進鍋裡用一公升多一點冷水煮滾,煮滾後轉小火慢慢燉...

2. 把桂葉(Bay Leaf),乾胡椒(大約十顆),荷蘭芹(Parsley Stalk),百里香(Thyme)用一個小布袋裝起來綁好,丟進鍋內,繼續燉兩小時後,濾掉剩下湯底備用...

蔬菜湯做好之後,就可以做泰式酸辣湯了:

3. 加入1/8 切碎的檸檬草(Lemon Grass),和一片乾的檸檬葉(Lime leaf),燉煮..

4. 雞腿一隻去皮去肥去骨,切成碎丁,加上泰國魚露(Fish Sauce)兩湯匙,萊姆汁數匙,糖半湯匙,一起丟到湯裡面燉煮十五分鐘...

5. 胡蘿蔔,芹菜,洋蔥,辣椒,青蒜少許,全部切碎,加在湯裡...

6. 他還有說要加一點點煮了十分鐘的泰國長米,不過我從來沒喝過Tom Yam裡面有飯的,所以當做沒看到直接跳過...

7. 番茄一顆,丟進滾水裡煮20秒後丟進冰水裡,去皮,切碎,在湯快要上桌的最後一刻加進去,灑上少許切碎的荷蘭芹做裝飾,上桌...

這還算是比較簡單的,接下來那個奶油香菇濃湯比較麻煩,光是切雞就弄了許久...

奶油香菇濃湯的湯底是以雞湯為底,湯底有分兩種,一種色深,是為Brown Stock,通常拿來做醬料用;一種色淺,是為White Stock,多半拿來煮湯,這個雞湯底乃是色淺的那種,算是一種清雞湯底吧...

1. 首先把一公斤雞骨切成小塊,去皮去油去血塊,放到鍋裡川燙;燙完之後用冷水洗淨備用...

2. 把雞骨放在2.5公升的冷水裡煮到滾,一邊煮一邊撈起浮上來的油和渣仔,煮滾後小火慢燉...

3. 胡蘿蔔30公克,芹菜75公克,洋蔥75公克,還有Leek(中文不知啥玩意兒,應該可以用青蒜代替)75公克,不用切塊丟進鍋裡用小火慢慢燉...

4. 把桂葉(Bay Leaf),乾胡椒(大約十顆),荷蘭芹(Parsley Stalk),百里香(Thyme)用一個小布袋裝起來綁好,丟進鍋內,繼續燉六~八小時後,濾掉剩下湯底備用...

這就是雞湯湯底了,之後是做香菇湯的步驟:

5. 洋蔥50g,芹菜50g切碎,香菇200g拔掉梗之後切片(梗可以拿來煮湯),和奶油50g放到平底鍋裡面一起煎...

6. 軟麵粉50g(Soft flour,不知道是高筋還是低筋,反正不是拿來做麵包或麵的那種)放在平底鍋裡,不停攪拌以免黏鍋...然後徐徐倒入清雞湯底繼續攪拌,小火慢慢燉..

7. 加鹽和胡椒調味,香料小袋子也可以一起丟進去...繼續煮四五十分鐘...

8. 把湯放在攪拌器裡打爛,放回乾淨的鍋裡煮滾(這個步驟我也根本沒看到啊)

9. 放入少許鮮奶油裝飾...

過兩天自己在家裡面再練習練習以免忘記吧...

2007年3月23日

關於我是個正直的男人

前幾天上去威靈頓訪友,在Lower Hutt的商場裡面看到歐舒丹(L'OCCITANE)(註一)的店家,如獲至寶似的進去繞了一圈然後買了一瓶他家的薰衣草潔淨洗髮乳,剩我的朋友在外面張大嘴巴,一付莫以明狀的模樣...他的納悶我可以了解:一來他是覺得這個店基本上就是賣女性用品的地方,我一個大男人進去消費真是奇怪... 二來超市裡面僅有便宜又大瓶的洗髮精,為什麼會有人花個三五倍的價錢來買這一瓶小小瓶的又貴的要死的玩意兒?

他的第一個疑慮我可以完全了解,基本上我也是克服了不小的心理障礙之後才走進去的...但尼丁之前也有一家歐舒丹,但是我從來沒在裡面買過東西,這家店後來倒了,我自覺要付起小小的責任,要不是我為了顧著我男人的面子,說不定他今天不會死啊~~(註二)

他的第二個疑慮在我曉以大義之後也豁然而解,男人有兩大恐懼,一怕下面小弟不爭氣,二怕上面頭頂不長毛;當我說這玩意都是天然萃取,"應該"比較不傷髮質時,他頻頻點頭,立刻了解,不需我再多費唇舌解釋;這,就是男人之間的默契啊...

昨天跟朋友當成笑話般提起此事,她建議我考慮應該要"出櫃",還很貼心的說她不會介意或因此就討厭我的,我才發現這個事情的嚴重性...這幾天我的網誌充滿了關於愛情,買包包,學燒菜的種種主題;自家玩不夠,還跑去別人家裡面討論女權和Brad Pitt的腹肌有多壯多好看,再加上現在勸敗保養品,種種行為似乎已經超過所謂"新好男人"的標準線,進入"新好娘的男人"的那一塊;想起國中的公民道德課本有關"已偏蓋全"的種種教誨,讓我覺得我必須要慎重的澄清一下:

「我真的是個正的男人啊」!!!

就像Vinta 提到的: "每個男人的硬碟裡都有一個D槽",身為一個正的男人,我當然也有這個D槽,不過去年年底我的硬碟損壞,30G珍貴的生態紀錄片從此付諸流水,讓我無語問蒼天,如今只能看著別人的D槽暗自羨慕...

除了D槽之外,其他還有很多的跡象證明我是一個真男人:比如說我房間常常有點小亂,洗澡只需要五分鐘,聽到汽車引擎聲會有興奮感,以及看了好幾遍"Into the Blue"等等...

這些特質,其實是可以跟我喜歡作菜,用資生堂的洗面乳和極致深層去角質霜,歐舒丹的薰衣草節潔淨洗髮乳 ,柔軟的大浴巾和埃及棉的床單的選擇和平共存的;聽起來可能有點奢侈,但是就像吾友網誌開宗明義的說"享受單身,品味人生",誰說生為男人就不能用天然又香香好聞的洗髮精,充滿細緻泡沫的洗面乳,和軟軟似綿的床單?如果我家有浴缸,我也想要沒事就來個海鹽還是精油的泡泡浴啊,了不起上面放個航空母艦增加一點男子氣概罷了... 而且,我覺得我還好啊,至少我還是無法了解為什麼女生要用那麼多化妝棉,那到底是幹麻用的啊?

話說回來,我以前也不太是這樣的,要怪其實要怪那個之前在百貨公司資生堂作專櫃的艾蜜莉,臨走前還留個半瓶歐舒丹洗髮精的室友紅寶,買包包從來不眨眼現在在LV專櫃的安琪,和那個學設計超愛買衣服還看到什麼都喊便宜的獅子男...

我真的很正,我只不過是個交友不慎的天秤座而已...

註一:歐舒丹來自法國南部充滿陽光的普羅望斯,我發現有四個字的地名都聽起來威風又浪漫啊,像是普羅望斯,托斯卡尼,坎特柏里,一聽就覺得是好地方,三個字聽起來就太短,而五個字太長....

註二:他關門那天我沒趕到去給他捧場,全部半價啊,我恨~~~

2007年3月20日

我要成為食神!!(七大理由篇)


這幾天趁著上班的空檔,跑去這裡的技術學院註冊報名...準備用一年的時間,來半工半讀的來學當廚師(National Certificate of Cookery Level 3)!!有朋友問起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決定,我想了想,覺得有以下七大理由:

1. 因為我可以!

基本上,上課的時間一周八小時,全部排在星期三...從下午一點開始,到晚上九點,一半的時間在教室聽課,一半的時間在廚房實習;我跟我老闆談了一下,基本上我星期三下午就上早上的班,下午的四小時平均分配到其餘四天,從原本的上班到五點變成上班到六點,於是皆大歡喜!(註一)

老實說,儘管一個禮拜八小時聽起來很多(某種角度上看也就像是我星期六也要上整天班的感覺),但是上班到五點和上班到六點基本上是非常些微的差別...這樣分配下來好像對生活根本沒多大影響,聽聞許多朋友在台灣都要上班上到七八九點習以為常,最恐怖的還上班到隔天的五點(這根本是虐待動物吧);而且但尼丁彈丸之地有個好處,就是不會塞車,自從搬家搬到市區之後上班走路五分鐘,現在離學校也差不多步行十分鐘的距離;但尼丁住久了之後真的很討厭塞車,覺得那是浪費人生最有效的一種方法(找停車位也是一樣可惡),做捷運時還可以讀個小說,塞車時可以幹麻?(註二)所以人家把時間拿來塞車,我把時間拿來上課學東西,應該是更有效的利用...

更重要的是,我沒有一輩子一直待在但尼丁的打算;也就是說,有那麼一天我也可能會被老闆操到吐血,也可能困坐於車陣中進退不得;好一點的情況,我也有可能寧可把時間跟女朋友花前月下,或跟老婆卿卿我我;現在我一個人逍遙自在,自己對自己的時間負責,人居安而思危,更是要趁這個機會把想做的事情快去做一做,拖延不得。

2. 因為我喜歡!!

從小就愛吃,國中時因為家裡裝修廚房,一家人總在對面的川揚小館用餐,和老闆吃出交情來;我爸那時就戲言:「你以後書讀不好,乾脆就來這邊當學徒做廚師吧」,開玩笑,我爸說的反話一聽就知道,當時當然是一副嗤之以鼻,擺出認真讀書報效國家為我人生唯一之目標的模樣,不過私下常想,能夠燒一桌好菜,是很神奇的事啊...(不過後來發現當廚師非常的辛苦,工作環境差,不但鍋碗瓢盆重,廚房裡面更是熱得要命,往往站上好幾小時不得休息..)

之後看了飲食男女,看了食神,看了將太的壽司,看了Jamie Oliver,看了料理東西軍,看了Kitchen Confidential,看了Hell Kitchen,我覺得手藝好的男人簡直是酷弊了!能夠用自己的雙手,像變魔術般的把普通的食材變成桌上的珍饈佳餚,根本是一種表演,一種藝術!更何況燒得一手好菜,不見得就一定要去當廚師啊!能夠三不五時燒一桌好菜,宴請朋友數人到家裡做客,眾人共享美食,酒酣耳熱,豈不妙哉?

3. 因為是有用的技能

會燒菜是一項很有用的技能,進可攻退可守,從個人的角度來看,這是投資自己的一種方式,會下廚的男人已然算是好股,若是手藝佳那更是績優,畢竟會做得一手好菜的男人,對女性來說可是充滿了魅力啊(我學什麼動機都不單純耶),想來日後若是與情敵短兵相接,多這一份手藝就多了幾分勝算;而且身懷此技,日後行走江湖或有應用之日...說不定哪天背包旅行玩到哪裡缺盤纏時,還可以靠著一技賺點旅費花(畢竟,以臨時工來說,去餐廳要比幫人家調校防火牆或伺服器的機會多的多吧?),再不然哪天不想當科技新貴了,老子捲舖蓋開餐廳去,也是一條路...(然後再給他開分店,做加盟,集資上市進軍中國...哇哈哈哈哈)

4. 因為我好學不倦

其實以前不是很愛唸書的,功課普普通通說好不好說爛不爛,從小到大成績沒進過前十名,我一向目標就是定在中間上面多一點...所以差一點點就進不了A段班,高中聯考是全校倒數第三十幾個考進去(記得非常清楚啊,因為我們那年志願是用撕的,看著人家一張一張撕走本來想念的學校,是非常緊張刺激的)...我反正遇強則強,進去了也從來沒掉過車尾,總是保持在中間以上...後來在紐西蘭大學其中有幾年更是混的亂七八糟慘不忍睹...

沒想到,畢業後的這幾年倒是越來越喜歡唸書,去年回去大學讀了個法律學分,前年讀了個商學的碩士,都是用這種跟公司橋時間然後去讀的模式...現在唸書,不見得是為了混學位或是想升官發財,倒是真的對某種東西有興趣想要去學,而又有什麼是比人家把所有的資料統合彙整在一起教給你更好更快的方式呢?令一方面,可能是從小在台灣補習(才藝班電腦班心算班英文班還有南陽街名師群)成習慣,導致現在沒在學什麼東西的話會全身不自在吧...

5. 因為我嚮往豐富的人生

我爸有一句話非常的經典,他說:「如果你用你人生的四十年在同一個工作上做一樣的事情,那你的四十年,不過就等於一天而已」;是啊,人生好不容易才來玩那麼一趟,如果過得單調無聊,那就像花了錢進迪士尼結果整天就在玩旋轉木馬而已...紐西蘭人儘管每個人看起來都沒多聰明,事業上不見得有多大成就,賺得錢也不見得多;可是你跟每個人聊起來,他們多半都有旅居國外的經驗,英國,印度,日本,新加坡,跑來跑去...反正畢業之後先去旅遊一陣子再說,想去哪裡就把工作辭了,然後就去旅遊去玩了...我朋友有個妹妹,就是突然決定把工作辭掉,然後跑去巴西住了一陣子...聽起來實在有點瘋狂,讓我目瞪口呆只能讚嘆她們的勇氣...(好像許多日本人也是這樣);儘管瘋狂,並且有點不負責任的感覺,但是無可諱言的,這樣的人生很精采,很豐富,很令人嚮往啊!

要我做出這樣的事,大概要等我股票上翻個十倍,我才有會有這個勇氣?相較起來,我也只能在自己的comfort zone裡,盡量去體驗不同的人生,學習不同的事物吧...

6. 因為我喜愛廚具

這幾年來,喜歡逛廚具用品店;喜歡看著一個個閃閃發亮的廚具,更喜歡看刀...廚師的刀就是吃飯的傢伙,講究的是鋒利無匹,吹毛立斷;生在這個時代,我當然不會有機會成為個帶刀浪人或是獨行劍客;但是看到一組組名刀慢慢攤開來在眼前,那種氣勢還真是相當攝人...去上這個廚藝學校,每個人都要買自己的刀組,然後學習保養和使用自己的刀;我這幾天已經在到處比較,有些日本製的刀真是漂亮到不行,刀身上隱隱有流紋;不過索價不斐,雙人牌的刀也是貴的要命...我可能先從等級比較低的瑞士刀入手吧(好像在玩RPG啊)

7. 可以藉此培養自己對食物的認識和品味

不記得在哪裡曾聽過這樣的話:「我不指望你們可以像職業的演奏家那樣的表演,但是我希望你們能在學習的過程中領悟到對音樂的鑑賞力和興趣」,其實對美食的品味也是如此,外行的吃吃熱鬧,內行的就會看門道了;現在我去超市買的是就是豬肉,但是我更想學什麼豬,哪裡的肉,要怎麼煮才好吃..怎麼煮才能展現出這塊肉的最佳表現啊,與其去自己買肉來亂煮糟蹋,還是有專家來教最快了~~~

以上,就這樣....


註一:其實有些伺服器的管理工作本來就比較適合在別人下班後做,如此才不會影響到使用者


註二:後來想想其實也是可以用車上音響學個法文還是西班牙文吧

2007年3月16日

兩個愛情故事

這幾天看了Paris, je t’aime ,這部電影是由好幾個關於愛情(註一)的小故事串起來的,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個,說的是本來要與妻子提出離婚的中年男子,在得知妻子得了血癌之後決定留在老婆身邊;中年男子斷絕了與情婦的關係,陪老婆逛街,聊天,做一些之前覺得很受罪的事情,在不知不覺中重新愛上了妻子,在妻子死去之後為情而殤,成為了一個鬱鬱寡歡的人。

留言板上,朋友提起徐志摩這個人。徐志摩十八歲時聽從父母之命,娶了當時十五歲的張幼儀,婚後沒給這個妻子一天好臉色看,嫌她是個鄉下土包子;在二十二歲那年,張幼儀懷孕,徐志摩第一個反應是"把孩子打掉"(註二);之後沒多久,徐志摩便拋棄那懷胎在身的妻子孤身海外,一走了之,去尋找他那茫茫人海中唯一靈魂之伴侶。

這個朋友評徐志摩薄悻、無情和無行,其實一點也沒錯;不顧妻子生命安危要她打胎,是不仁;拋棄有孕在身的妻子在舉目無親的異國,是不義;這種事情我們就算是對朋友,更甚至是陌生人,大概也不忍於如此,更何況是對自己結髮多年的枕邊人?想來徐先生若是和這法國中年男子異地而處,搞不好會撫掌大笑,留他時日無多的老婆一個人去死,然後和愛人消遙去也

寫到此處,大概眾多看倌會覺得我一定是個滿嘴仁義道德,飽讀聖賢詩書,兼之浪漫天真的天下第一痴心男子吧?其實我不是,我小時後愛看的是柏楊的中國人史綱,柏老把儒家諸多聖賢罵到臭頭;之後一個人流浪在海外多年,也讓我接觸吸收,並且認同許多西方的主流文化與價值觀。一夜情?男女雙方你情我願,有何不可?同居?若兩人沒有真正的了解彼此就盲目結婚,那婚後落差太大覺得娶錯人嫁錯郎就別怪別人..吸大麻?人家關門自己吸自己的,甘我屁事,哪輪得到我來數落?人家美國總統英國總理都吸過大麻,還不是照樣當到美國總統英國總理?有人說藝人吸大麻帶壞社會風氣...我覺得責任倒還是在一開始神話這些藝人,和後來拼命用兩個禮拜每個篇幅用力報導的媒體身上多一些...

事實上,我經常覺得自己是沒有道德標準的人...因為道德標準是社會的約定成俗,是說不準的...在一個國家有這樣的道德標準,到了另外一個國家又不同,想當年裹小腳也是道德標準;而看到嫂嫂快淹死了,但是因為"男女授受不親"所以還是要好好的仔細思考論證一番再決定去不去救(基本上等論證完畢嫂嫂應該已經淹死了)也是道德標準;一堆白天滿嘴仁義道德晚上去逛酒家的道德家,被白天罵他罵的要死結果晚上去光顧同一間酒家的道德家批判,演變成一種怪異的高道德低標準現象...

我遵守的,不過是簡單的同理心而已,己所不欲,就不要這樣對待別人(註四);沒有人想在垂死之前,還要接受自己的丈夫離去的消息;同樣的,也沒有人想要在自己懷孕舉目無親的時刻,被唯一能夠依靠的先生拋棄。喜歡經濟學的我,想法其實相當的接近所謂的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註三)。

只是用效益主義來看,這兩個故事,都有著弔詭的後續:法國男人陪伴著垂死的妻子,後來走不出亡妻的情殤,剩下一個逝去的回憶,和兩顆破碎的心(他和他情婦的)...而張幼儀擺脫了被拋棄的陰影,繼續在德國求學,後來擔任銀行副總裁和服裝公司總經理,想來要比跟徐志摩一起一輩子被自己老公當成鄉下土包子瞧不起,更開心一點。只是難道這樣的結果,可以讓徐詩人拋妻棄子的行為正當化嗎?可以讓中年男子置自己命不久長的妻子不顧的舉動合理化嗎?

想來在愛情的世界裡,道德倫理不是答案,效益主義不是答案,而我能期許自己能做到的,不過就是盡力爭取,然後無愧於心罷了。


註一:其中有一個描寫喪子之痛的,擺在一堆愛情故事裡面有點不倫不類...
註二:在醫療科技落後快要一百多年的時代,墮胎是有生命危險的,聽說徐詩人的態度是"坐火車也有危險,不過大家還不是照樣坐火車?"
註三:以行為產生的整體結果決定行為的正當性。也即是說,一個道德上對的行為,就是在所有可能選擇之中,其結果能產生最大量善或是最小量惡的行為。簡單的說,就是如果殺一人可以救兩人,這個殺人的行為就可以被正當化。比如像是電影顛峰極限中,一條繩索吊著三個人,而中間那個必須割斷繩索讓最後一個人落下,不然大家一起去死的這種狀況...基本上我去年讀法律的教授對這種效益主義有點嗤之以鼻...
註四:梁啟超對徐志摩說"萬不可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樂。",其實就是這樣啊...

2007年3月11日

令人厭惡的松子一生

之前就聽很多人推薦討論這部電影,不過一直到這兩天才真正有耐心把他好好看完。松子的一生坎坷,先天上缺乏父愛,後天又遇人不淑,到晚年成為了失心瘋婆子,社會的邊緣人,死在河邊,下場相當的悽涼。有人覺得松子的坎坷一生,說不定是她美麗的原罪;也有人覺得這不是任何人的錯,只能說是一連串不幸的巧合。

其實這部電影裡面,有一個不斷閃過的片段,很耐人尋味:那是瑛太在自己生活的周遭,不斷出現的一個電視畫面,畫面中一個人站在懸崖邊緣,一群人對他大喊:"回頭是岸,重新來過吧",而那個人回過頭看了看,還是毅然決然的徃下跳,我想,這多半有點像是松子一生的縮影?

電影裡的松子,儘管被學校退職,被父親斥責因而萌生離家出走的念頭,被戀人毆打拋棄,甚至殺了人之後,每一次都感到"這次真的完了吧?",但是其實只要還活著,只要還一直走下去,彷彿總有轉機,總有個重新來過的機會,我甚至相信,如果那天晚上松子沒有遇到那一群在河邊遊手好閒的年輕人們,他會打電話給他的社長好友,可以重拾美容師的職業,甚至有可能再遇見到龍洋一,恢復從前的光彩。

我一直相信個性決定命運這個道理,比如說,擁有某種人格特質的人,乖乖待在學校,會成為傑出的律師醫生;如果從小失學幫家裡做生意,會成為呼風喚雨的商人,就算不學好逃學混幫派,也能夠成為威震一方的角頭老大;每一個不同個性的人,就算遇到同樣的背景,同樣的機會,也會因為人格特質的不同,而做出不同的決定。而這一切小小的,可能是一分鐘內做出的決定,往往就是一個人命好或不好的關鍵。松子的人生,充滿了不同的機會和選擇,可以讓他擁有不同的際遇,但是他選擇了捨棄了妹妹對自己的依戀,朋友對自己的支持,而去追求一個從小就不曾擁有的,來自男人的愛。

松子其實從來沒有自發性的喜歡過誰,只要有男人對她好,她就願意加倍的回應,松子的人生缺乏自我,永遠為了討好別人而活;但是連自己都不愛自己的人,能夠有能力去愛別人,或接受別人的愛嗎?也許就是這樣的心態,所以松子永遠離不開壞男人,也許就是這樣的心態,松子覺得自己再也配不上好男人了。自暴自棄是個可怕的心理狀態,我不禁懷疑,被毆打,被虐待的松子,是不是在一連串的折磨中得到快感?是不是在某種程度上,認為一切都是自己的錯,而這樣的人生是自己應得的懲罰?

松子的好朋友澤村惠,一樣坐過牢,一樣做過難以啟齒的行業,但是那樣的過去又如何?擁有類似經歷的澤村社長,多年下來自信洋溢,瀟灑風采依然,他對松子說過:我一定要成功給你看,而他也的確做到了。松子這一生牽扯不清的男人龍洋一,也正是因為自暴自棄,覺得自己配不上松子,所以排斥推擠松子對他的愛,寧可選擇孤獨仇恨的活著,直到發現松子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時,已經來不及了。

松子令人厭惡的一生,是天意使然嗎?是美貌使然嗎?是童話裡的一個螺絲鬆掉的錯誤嗎?還是,是松子極度缺乏自信,渴望被愛的性格使然?

人的個性,決定人的命運,我始終這麼相信著。

延伸閱讀:令人嫌惡的松子的一生

延伸閱讀:松子的正負

2007年3月7日

紐西蘭的鄉村文化

又一張道地紐西蘭風景
紐西蘭是個很鄉下的地方,而但尼丁,則是鄉下中的鄉下。

這邊的中國餐廳,多半是當年淘金潮第二代移民開的,全部都是酸酸甜甜給外國人吃的廣東菜。這邊的百貨公司,只有兩層樓,一樓賣化妝品家電衣服,B1賣家具和廚具寢具,然後就沒了。
這邊的辦公大樓,最高只有到九層十層,這邊的商店,每天固定五點半就關門,這邊的KTV(居然還有啊),是兩年前才新開幕的。

但是住在紐西蘭久了,你就會愛上這種淳樸無憂的鄉村生活,但尼丁不會塞車,空氣很好,幾分鐘的車程,你就會看到很藍的海,抬頭望著,你就可以看到很藍的天,平時雖然常常冷得要命,但是也正因為如此,一有大太陽出現你就會莫名的開心,然後盤算著應該要去哪裡玩。

但是但尼丁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時刻,是有一次參加我老闆在他家裡為他夫人辦的的退休聚會,他家住在離但尼丁距離大概有二十分鐘車程的一個衛星市鎮,基本上,那根本是一個農莊,車子開進去一會兒才到他的豪宅,四面都是落地窗,窗戶外面看出去是一片無盡的綠地,基本上能看到的都是他家...並不像美國那種超級豪宅或是歐洲的皇室城堡,鮮少有人工的痕跡,老闆夫人退休之後,就是打算全心全意打理這個農莊,養牛養馬,養豬養雞,種花種菜,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

我另外一個主管的家也是這種模式,他家離市區更近,大概只要十五分鐘車程,上次去他家烤肉,他開心自豪的帶我們走進走出,參觀他的房子,房子本身倒也不大,三個房間,不是那種十幾個房間的豪宅,開放式的廚房,打開大門就是綠地,可以想像平日夫婦兩人,倒杯紅酒,切盤起司,然後就在外面小凳子相偕坐著的消遙景況,他家也養了四隻牛,兩隻雞,也不是為了什麼經濟效益可以拿到市場上賣錢如何如何,就是養著當寵物(當然公雞有時可能也可以當鬧鐘來用吧我想)?

我自小在台北長大,算是道地都市人,一直幻想最理想的住宅應該是市中心的大樓apartment,夜晚看去可以看到港口繁星點點,出門下樓就有咖啡店和餐廳,舒適方便,但是看到紐西蘭這些人的生活豪宅後,受到了不小的震撼,原來住在鄉下也是可以如此舒適典雅,就算是鄉村農莊,誰說裡面不能放42吋電視,B&W的音響,況且,十五分鐘到市中心的車程,能有多鄉下?

難怪大家都說紐西蘭是退休的好地方,等我發達了以後也要來買這麼一塊地來養豬養牛養怪獸!

上了網站去查了查買這麼一塊地,離市區十五分鐘,看得到海,六千多坪,大概要台幣七百多萬...七百多萬在台灣可以買什麼啊?

那個關於豬肉白菜的故事

"所謂豬肉白菜理論,就是我覺得,豬肉和白菜,真是天生的好搭配,
豬肉的香加上白菜的甜,無論怎麼煮都非常好吃,紅燒有獅子頭,白煮有酸菜白肉火鍋,炒的話是回鍋肉(註一),基本上豬肉遇到了白菜,他的生命就綻放出了光彩,儘管豬肉本身也可以狠出色,白菜本身也可以很好吃,但是當豬肉遇到白菜之後,豬肉便不只是豬肉,白菜也不再只是白菜,而變成了非常好吃的豬肉白菜!

在感情的路途上, 我一直在尋找我的白菜(這樣說豈不是說自己是豬?),事實上,我一直堅持我只要白菜,空心菜蕃茄胡蘿蔔可能都不錯,但是我相信只有白菜最適合我!"

這是一篇多年前寫下的文章,這幾天翻了出來,現在看來,雖然經過了幾年,我的想法倒是沒什麼差別。

有些人相信愛情是天註定的,英文裡面有句話是這麼說"You are my destiny"(你是我生命中注定的那個人),但是與其相信命運,我比較傾向於相信機率和相容性:機率(或者緣分)把兩個不相干的人綁在一起,讓一對戀人相識相戀;而相容性(或是豬肉白菜理論),是兩人是否能相廝相守,白頭偕老的關鍵。

我想,要愛上一個人其實很容易的, 有時候,我們遇到了番茄青椒還是小黃瓜,不知不覺的產生了心動的感覺,然後墜入熱戀,儘管兩個人是多麼的不同,但是在愛情的魔力下,我們可以不去在乎所有缺陷摩擦; 一個笑容,一個深情擁吻,一句讓人臉紅心跳的情話,就是我們的全部要求了。 相比之下,一些彼此的認知習慣,人生觀價值觀等等性格差異,都顯得不那麼重要 。 熱戀中的愛侶們,瘋狂而放肆地享受腦內不停分泌的愛情嗎啡,沉醉在被愛的幸福感中,有句話Crazily in Love (瘋狂的愛上),把戀愛和瘋狂兩個字連在一起,並不是偶然。

世上多多少少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茱麗葉,還有鐵達尼號上的傑克與蘿絲,在這個狀況下發生,在這個狀況下結束,就像一朵被冰凍著的玫瑰花,艷麗的色澤從此被保存了起來,再也不會凋謝。

但是對大部分人來說,故事並不停留在這裡,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變成了千古以來最不負責任的謊言,科學家慢慢發現,愛情的魔力,其實是無法持久的;我們的大腦,畢竟無法長時間承受強烈愛情嗎啡的分泌,瘋狂愛戀,總有清醒的那麼一天。於是有一天我們醒來,慢慢開始發現對方的種種不同處;開始嘗試著讓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或是學著讓自己認同對方的想法,某種程度上來說,褪去了玫瑰色糖衣的愛情,我們才真正的認識到彼此是什麼樣的人。 Knowing each other, for the first time.

有些人,後來發現其實彼此其實並不適合對方,有些人選擇去接受忍耐,有些人選擇放開對方讓彼此有更廣闊的天空。 記得那個曾經讓我奮發向上,每晚待在圖書館的女孩嗎?我們在交往過後的第三年,終於承認彼此的人生觀價值觀差異太大,夢想不同,到後來爭執多過牽手,決定不如彼此放生。有了一定的距離,我們反而更能輕鬆自在的相處,到現在還是會不時見面幫對方加油打氣,聊聊彼此的近況。

而有些人很幸運,相戀的對象,成為追尋夢想的夥伴,了解自己的摯友,愛情從乾柴烈火般的熊熊燃燒,變成了細水長流的文火,就像豬肉和白菜一樣,經過了一段時間的熬煮,濃郁的香和甜,再也分散不開。

於是許多年後,我仍然在茫茫人海裡,找尋我生命中的唯一白菜,就像大詩人徐志摩說過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如此而已。


註一:其實我現在知道回鍋肉用的應該是高麗菜,還有胡蘿蔔,青椒等等,不過這等小小細節大家看到當作沒看到,就算了吧~~

2007年3月6日

關於家傳一碗炸醬麵(舊文重貼)

今天晚餐又是吃麵

從小,我就愛吃炸醬麵。。。

愛吃炸醬麵,從小時後在外婆家開始,記得每次過年回去,外婆他都會弄炸醬麵給我們吃,那滋味真好,那是噴香發燙的炸醬,伴著雪白晶瑩的麵條,加上少許蔥花,少許小黃瓜絲,那顏色,那氣味,那口感,真是最完美最滿足的組合。

現在回想起來, 我媽也常弄給我們吃,高中時補習晚歸,回到家裡往往餓的要命,熱一熱前晚的炸醬,再下個麵,幾分鐘內就可以吃,炸醬雖然冷藏過,但是滋味不變,吃起來還是一樣的美味,一樣的滿足。 印象中往往我媽剛炒好了一大鍋炸醬,當天我們就給他吃掉一半,而且晚上還要再爬起來偷吃一半,等到隔天補習回來,再與我弟為了那四分之一大打出手,家傳炸醬麵之威力,由此可見一般。

除了在家裡愛吃,在外面我也猛點炸醬麵,當年我常神出鬼沒於台北車站南陽補習街附近,在郭洋數學劉毅英文重重疊疊,永遠也上不完的每一堂課中間,四處明查暗訪,吃遍每一碗附近的炸醬麵,中毒之深,難以言喻,往往吃到一碗美味的炸醬麵,便會手足舞蹈,興奮莫名,留下幸福的眼淚。

基於愛屋及烏的心理,除了愛吃炸醬麵,我也愛吃義大利肉醬麵,畢竟這兩樣美食就好像是表哥表弟,淵源甚深,有如靈芝之於香菇,老薑之於人蔘,都是一家人。義大利肉醬麵除了香,還有一股蕃茄酸甜的滋味,配上滑不溜秋熟中帶生的al denti spaghetti,比起文化悠久博大精深的炸醬麵,可以說是各擅勝場。

我常覺得奇怪,這明明就只是甜麵醬,豆辦醬,碎肉三樣簡單的材料而已,怎麼能夠組合出這種天底下的美味奇珍?這就像只加醬油八角滷一滷,怎麼就會有紅燒牛楠或是扣肉三層肉這種美食一樣?我想,蓋美食之道精深,由繁至簡,卻也由簡至繁,變化巧妙,存乎一心。

一個人住在國外之後,想吃什麼只好自己動手做。炸醬麵步驟簡單,材料單純,煮好一鍋可以吃上數天,堪稱為單身男人生存的首選秘密武器,我自製的炸醬麵不敢說有一百分美味,也比不上我外婆的手段,但是依稀彷彿,在香濃的炸醬和爽口的麵條中間,我嘗到了記憶中那讓人手足舞蹈的好滋味。

(寫於2000年十一月..)

2007年3月4日

我愛我的新包包

Path to New World
但尼丁是個鳥會生蛋(註一)的小地方, 沒有京華城, 沒有微風... 基本上跟台灣比, 這裡的百貨公司不像百貨公司, 跟美國比, 這裡的Mall也不能叫做Mall.... 總之全城能逛的地方就是一條喬治街, 一個下午可以逛完, 然後逛完了下面就沒有了...

不過麻雀雖小, 但尼丁也是有地方吃喝玩樂買衣服, 尤其這裡買衣服有一間很妙的店, 叫做VOID, 賣的雖然是名牌(註二), 可是為了迎合學生的口味, 打折打的很凶悍, 常常有個架永遠打五折, 然後有個箱子裡面亂堆一些像是在擺地攤一樣... 曾經有個朋友在奧克蘭看到兩百多的外套捨不得買, 結果下來時發現一件在堆箱子底部才賣三十....

正是因為這個神奇的特質, VOID變成我和許多朋友特別喜歡去逛的店, 也因為這個特質, 基本上我從來不在那家店買標價的原價, 你我(還有那家店)都知道, 只要能夠忍耐, 等待, 而且運氣又夠好的話, 什麼名牌都有換季的一天, 什麼價錢都有打折的一天,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有些闊氣的人會花原價來買, 有些比較省的人會趁打八五折, 七折的時候來買, 而千載難逢的大出清, 大特賣, 往往也只有那些耐力超強, 視錢如命的守財專家才會碰到...

話說去年的某一天, 我在VOID看到一個包包, 長的還不錯又有質感, 結果翻開標籤一看, 紐幣六百, 台幣萬三, 當下我二話不說, 掉頭就走.... 開始了一場我與店家之間, 耐力的競賽... 誰肯等待, 誰就贏了, 之後的幾個月, 我每次經過這間店, 都會去摸摸這個包包, 跟他說說話, 放在身上比一比, 然後揮揮衣袖說再見... 我就是這麼一個有原則的人, 而我的原則就是, 在VOID裡面決不買沒打折的東西.... 咱們就這麼耗上了...

話說春去秋來, 幾個禮拜前的某一天, 和朋友去逛VOID, 赫然發現所有包包一率七折, 而我看中了許久的那一個, 還安然無恙的躺在那裡等著我把他領回家.... 當下我二話不說, 掉頭又走... 畢竟雖然是打折了, 但是我還是要優勝劣敗, 天人交戰一下... 才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這個人還真不乾脆啊...)

之後的幾天, 我和我辦公室的同事討論了一下, 不過我辦公室的同事基本上都是KIWI(註三), 道地農莊長大的紐西蘭人, 天天就是看球賽, 喝啤酒, 以拆裝電腦, 安裝詭異軟體為樂(We are IT boys), 聽到那個包包的價錢, 莫不以"這個人頭殼是否壞掉", "難道這個包包會生黃金"的詭異眼光看我... (我跟他們畢竟只能聊Vista有哪些新功能啊....) 我也曾經和幾個台灣來的朋友提過, 不過他們也是一副"想買就買啊, 你到底要說幾遍"的態度對我.... 唉, 人生就是這樣, 真正需要敗家損友推你一把的時候, 身邊一個人都沒有....

想那麼久不是沒有理由的, 通常要我出手的標準是五折, 五折以下往往我會忍不住不需要的東西也開始亂買, 五折以上就算很想要也是ㄍㄧㄣ的要命思考再三, 七折是個神奇的數字, 表示我和店裡老闆妥協了, 他沒贏我也沒輸, 這場平手, 咱門下次再來....

今天下午, 我終於下定決心, 要把這個包包迎娶入門(只差沒挑個黃道吉日然後告知高堂父母了吧), 看著我毅然決然的走進去, 掏出我的美國運通卡, 跟老闆對看了一眼, 然後很乾脆的就刷了下去(反正要痛也是付卡費的那天才會痛啊, 這樣我還有55天勒), 回到家後愛不釋手的為他拍照, 細看一針一線, 真是從頭到尾都充滿了質感啊....

L1030514
L1030515
L1030516
L1030517
註一: 越鄉下的地方, 鳥才越會生蛋吧....
註二: 所謂名牌, 其實根本不到國際精品的等級, 了不起就是一些Street fashion 像是Diesel, Energie 等等
註三: Kiwi 是當地紐西蘭人對自己的通稱, 也是奇異果, 奇異鳥的名字.....

2007年3月2日

戀上一個人

Penguin
Photo source: Stuart Westmorland, photographer's choice

在戀上一個人時, 往往會有種莫名的魔力, 讓人向上, 讓人沉倫, 讓人激發自己本身的潛力, 做出自己平常做不到的事情…

就像是Studio 60 裡面, Matt 為了impress(註) Harriet, 寫出一篇篇聰明精采的劇情, 不但捧紅了Harriet, 自己也從菜鳥變成了獨當一面的編劇…

就像是As good as it gets 裡面, 一個神經質的獨居老人, 願意改變自己惹人厭的性格, 一句”You made me want to become a better person” (你使得我想要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堪稱告白中的經典…

我記得我國小六年級的時候, 暗戀過一個同班同學, 天天早上六點起床, 六點半到學校, 打掃完畢之後去操場陪她一起練跑 (我這輩子後來再也沒那麼早起過)…

我記得我十八歲的時候, 為了impress一個可愛女孩, 天天放學後爬十五分鐘山路, 去游泳池裡游泳… (那是我這輩子身材最好, 最瘦的時候)…

我記得我大學的最後兩年, 因為玩車, 打線上遊戲, 差點畢不了業, 卻為了追一個女生, 天天跑圖書館, 陪她唸書, 一起寫功課畫重點, 結果居然考進研究所, 然後又拿優等獎畢業...

戀上了一個人時, 我們願意為了對方, 變成更好的人, 我們能夠做出自己原本認為做不到的事… 就像雄孔雀努力的為雌孔雀展開美麗的雙屏, 我們也為著展現著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努力著,,,

雖然當初的戀情並沒有結果, 也許當初的女孩早已嫁為人婦, 但是我還是記得那個每天跑步的早晨, 每天游泳的下午, 每天畫重點的晚上…

還有那酸酸甜甜的, 戀上一個人, 臉紅心跳的感覺.

(註) Impress 的中文很難翻, 查字典是"使其印象深刻"...加在文章裡面感覺就完全不對了啊

延伸閱讀: 暗戀時候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