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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7日

再訪紐約

唔,光陰似箭,歲月如梭,而我又回到了這個相遇的地方,一個空曠淒清的地方,讓北風從我臉上吹掠,我的心也隨風飛翔…不過在我把整首李建復的曠野寄情歌詞抄上來之前,在我的紐約之旅由遊記變成回憶錄之前,我決定要和他做一個了斷。
話說我的紐約之行當然不只是拍照而已,難道我只是會拍照的觀光客而已嗎?當然不是,我還是會大吃大喝的觀光客和四處血拼的觀光客!至於許多人去到紐約一定要去逛的各大美術館和博物館,我本來也是想要附庸風雅的去一下的,無奈紐約地鐵坐來坐去,每次想去什麼MoMA啊還是Musuem of Natural History,都會不知不覺的坐到大都會美術館那邊去,我想這也是一種緣分(其實更像一種鬼打牆),所以我每次都是去乖乖的看大都會美術館,然後在走了好半天兩腿痠軟四肢發麻後發現自己對藝術的潛能實在很有限,要我像是某又出書又辦簽書會的知名部落客一樣對一堆會飛的狐狸或是天上掉下來的一堆汽車產生那麼深刻而由衷的感動,繼而發一篇文章又的確是超越了我的能力,所以我摸摸鼻子,放棄了原本想要成為文藝部落客的雄圖大志,坐上地鐵,來到我在紐約最喜愛而且百去不厭的景點Century21來"拜訪"並且"觀光"。
Century21是紐約打折有出名的服飾百貨公司,裡面賣的牌子多不勝數,從Hugo Boss 到D&G,從 Ben Sherman 到Armani,所有的名牌像是天天都在跳樓一樣的大拍賣;如果擔心買太多行李箱不夠裝的話他樓下同時也有賣行李箱;如果行李箱超重的話他也有賣登機箱;如果登機箱也超重的話他也有賣背包;總之所有行李上相關的煩惱都可以在這邊得到合理的解決。我在紐約的第一天總是會先去打量打量沒頭沒腦的先搜刮一陣,然後接下來中間幾天如果沒事又剛好在那附近的話也會進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漏網之魚,而到最後要走的時候也會在回去做最後的補給,準確的按照這些步驟和策略是極其重要的,這可以確保我可以發揮到行李箱在空間以及重量上的最大效率,同時不會造成由於超重而帶不走的遺珠之憾。
我這樣說可能會給人一種錯誤的印象,以為我是個極其揮霍並且無法控制自我購買慾的人,而這絕對是天大的誤會。事實上我買的每一樣東西都是經過仔細的思考和規劃,比方說我此行買最多的東西:襪子。我想這個世界上如果有什麼不變的真理,那可能就是人一定要穿襪子;戀人可能會變心,所持有股票的公司可能會倒閉,馬爾地夫可能會被水淹沒,但是無論如何,人一定得都要穿襪子!一雙乾爽襪子能夠帶給人的舒適與溫暖絕不亞於一句問候或是一個擁抱!試想如果剛剛你不小心踩進一個水坑,雙腳都是濕的那個時刻,你是渴求一雙乾爽的襪子呢?還是一個擁抱?而當你醒來的那個早晨,和心儀已久的那個心上人在高級日本料理餐廳約會(要脫鞋子那種)眼看著就要遲到,而發現自己找不到一雙成對的襪子時那種沮喪,甚至是根本找不到乾淨的襪子而要穿昨天的舊襪子時的那種絕望,那豈是一個人能夠輕易承受的?而因為腳上舊襪子的異味影響到了從此一生的幸福,我想沒有一個人可以因此而原諒自己吧?
所以,擁有足夠的襪子是極其重要的!而就像女人的衣櫃永遠不嫌多一雙鞋子一樣,我認為男人的衣櫃永遠不嫌多一雙襪子!而且我想如果要買襪子,就乾脆全部買一樣的!!這樣就不會有當年成雙成對,如今形單影隻或是四張機,鴛鴦織就欲雙飛這種慘絕人寰的事情發生!而且,對於一個單身的男人來說,襪子的數量,和需要洗衣服的次數成反比;也就是說,如果你有越多雙襪子,你需要洗衣服的次數就越少!假設我如果有20幾雙襪子,那我就可以每三個禮拜洗一次襪子就好!而這是多麼省水省電又環保的一件事!有人關燈救地球,有人吃素救地球,而區區在下不才小生我靠多買幾雙襪子來救地球,也算是為了地球和全人類的幸福盡了我小小的一點薄力。
而同樣的道理,也完全可以應用在內褲上面!!所以我這次也買了許多條內褲,但是由於我不想花一整篇段落討論關於內褲的事情(搞不好突然我的流量因為這個關鍵字爆衝),所以我想只要把剛剛我對於所有關於襪子的討論,把一雙襪子的部分用一條內褲代替,就可以了(當然本人對於在日本料理店內脫褲子露出內褲的舉動,並不給予鼓勵,特此聲明)。
當然Century21不只是賣內褲和襪子而已,他同時也賣許多的襯衫和領帶,但是因為一來我目前常常以偽二十以上三十未滿的青年的身分出沒在校園,平時穿著有多青春就多青春,完全用不到襯衫和領帶;二來其實男人的衣櫥裡面襯衫領帶實在不需要太多,五件襯衫加上五條領帶就有二十五種不同的搭配,以一個月周休兩天來算,可以完全不需要穿到重複的造型(這是queer eye for straight guy 裡面說的),所以我這次根本就沒買襯衫領帶這些東西。所以說我的消費模式充滿了策略性和實用性,並不是亂無章法的全憑一時的喜好而亂買一通,大家不可不知。

2010年1月9日

再訪紐約(上)

2008 的年初,我走了一趟紐約,之後時常憶起那 Big Apple 五光十色的燈光,都市人群的活力,別具特色的建築,更是思念那 Peter Lugars 的牛排,和 Century21 及Woodbury Outlet 的瘋狂折扣。而趁著學期結束,抱著學生別的沒有就是暑假多的精神,安排起返鄉兼旅遊的行程。其實從紐西蘭買張華航(或長榮)飛紐約的機票,飛機會先飛雪梨(或布里斯本),再飛台北,然後飛安格拉治(說不定可以改一改飛LA 又或者是溫哥華),最後抵達紐約。中間每個點都可以停,一張機票既可回台灣,又可以玩美國,外加飛這條航線可以攜帶的行李件數又多,真是一舉數得,大家下次不妨參考一下。

Snow hut in central park紐西蘭的暑假或是耶誕時節,總是北半球的冬天,所以我每次旅遊都是捨棄南半球溫暖的陽光沙灘於不顧,哪裡涼快去哪裡。之前去過紐約一次,給零下八九度的冷風吹得怕了,這次特別攜帶了羽绒太空衣級的重型裝備,果然派上用場,剛到紐約後的三四天就遇上了罕見的大雪,我穿著厚實的羽毛衣,搭著 MTA 地鐵第一時間去中央公園搶拍紐約冬天的第一場雪,四周一片白茫茫,美得不像是真的。大人小孩帶滑雪板者有之,牽雪橇犬者有之,堆雪人有之,都對這一幅景色興奮不已。

Little boy in central park

紐約中央公園一景

Central park in snow3紐約中央公園又一景

Central park in snow4紐約中央公園再一景 

Snowman and little girl in central park

紐約中央公園還一景

Central park in snow6

紐約中央公園美景根本拍不完之一景

* 其實拍雪景有個竅門,那就是拍之前要把相機的曝光補償值加個一兩格(詳情請參照各家相機說明書,多半還在買相機的那個盒子裡的那本)。不然冰天雪地裡面反射光太多,相機測光會自動調整曝光把整片雪地搞得灰灰髒髒的。有些相機裡面已經有內建雪地模式也是同樣的道理,我拍這組照片時則是使用內建的雪地模式又還再曝光補償個一兩格,反正數位相機拍照不用錢,那就多試幾次沒什麼好客氣的,這招在沙灘一樣有效。

Brooklyn Bridge3

紐約中央公園的雪景固然美得讓人屏息,但是曼哈頓的夜景同樣美得讓人目眩神迷,我每次來到紐約都一定要去拍一張曼哈頓夜的天際線。基本上,曼哈頓的天際線,站在曼哈頓是看不到的,我去過兩個不錯的點,一個是在布魯克林大橋旁(大橋上面拍出去也不錯),從曼哈頓downtown 可以直接走路上橋。不過冬天在傍晚時分上布魯克林大橋要有心理準備,那就是會,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冷,冷到臉都失去知覺,手指不抖也難的那種冷。

Manhattan Night

* 在這種情況之下拍夜景,我都是用慢快門,看天色的亮度和光圈的大小,可能開到五秒六秒之多。有些相機內建的夜景模式就是這個道理。而在這五秒之內只有手稍微抖一下整個畫面就糊掉了,所以腳架通常是必須的裝備,不過我連單眼相機都懶得背了,腳架也就更懶得扛。不過沒關係,獨孤大俠告訴過我們,武功練到一定境界,草木竹石皆可為劍。腳架也是同樣的道理,橋旁的柱子,欄杆,垃圾桶,路燈,車頂無一不可以當腳架。不過腳架之外,通常攝影玩家們還會帶一條快門線,用來避免按下快門時不可避免的震動。但是其實這個震動可以避免,現在每台相機都有十秒(或二秒)自拍模式,用這個方式來拍慢快門的夜景,完全不震。

Manhattan skyline

* 另一個拍攝曼哈頓夜景的好景點則是在紐澤西州的 New Port(搭 Path Train 到 New Port 或是 Exchange place 都可以)。我個人比較偏愛布魯克林大橋旁的位置,因為那邊的柱子和垃圾桶比較多。而 New Port 的欄杆都不太討喜的做的圓圓的不能讓我當腳架,不過喜愛隨身攜帶腳架的朋友們則不在此限。

Time Square3

當然啦,如果說曼哈頓都市夜的天際線令人目眩神迷,那時代廣場的五光十色廣告看板則叫人眼花撩亂。其實老實說時代廣場除了車子多燈光多觀光客多之外也真沒什麼別的,不過來到紐約不來時代廣場瞧瞧實在說不過去。話雖如此,在時代跨年跟人家倒數這種事情我是萬萬不幹的(我連在台北當天下午都早早回家以免等會在捷運站堵到大批等著去跨年的熱血青年們),一來實在真的已經沒那麼熱血,二來花八個小時等在接近零度的寒風中辛苦的挨餓加憋尿只為了十秒鐘爽一下的快感(還不算散場可能又要再三個小時)實在不是什麼正常人會做的事。

Time Square2

時代廣場的車子多,燈光多,遊客更多

Crossing

* 其實慢快門手震有時候會製造出一些特別有趣的效果,所以我後來沒事就會開慢快門然後給他亂搖一下。這種亂搖的效果不在於準確完美的構圖,或是清晰銳利的成像,而是讓影像多出一點不可預測的生命和活力。如果再把相片的反差和飽和度調高(或是在電腦上後置出特別的效果),有時候平平無奇的影像反而會充滿了意想不到的驚喜。誰說用相機不能夠做畫?把感光元件當作是畫布,而光線就是我的顏料。

Chicago OHare airport2

芝加哥的O’Hare機場

New port park

公園裡的耶誕樹

當然以上這些景點都是著名的觀光勝地,在紐約住久了的人半點也不希罕,像我要拉我弟一大早去中央公園踏雪尋梅或是傍晚時分去布魯克林大橋上面吹西北風他都興趣缺缺,不過紐約除了觀光景點好看之外,尚有不少東西好吃,這次去吃了好些各有特色的好菜,待我改天慢慢道來。

2009年5月24日

張無忌的選擇

前一陣子看到朋友做個有趣的小測驗:"你是金庸筆下的哪一位角色?",一時興起就玩了一下,做之前我還跟朋友笑說:"我說不定會是張無忌哪?",結果一語成讖,出來的結果果然就是張無忌。

老實說張無忌在金庸武俠小說裡面是個挺不討人喜歡的角色,要是有得選,誰都會更想當楊過令狐沖啊!張無忌的個性軟弱被動,在感情上做起選擇來拖泥帶水,在四個女人裡面糾纏不清;在事業上毫無應變能力,雖然帶領天下群雄,但是連個屁都沒做出來,就把江山拱手讓人了(這點和陳家洛倒是很像,但是陳家洛更弱,幸好我不是陳家洛啊!只是這是後話,我們暫且休提。)

不過這樣單方面的批判張無忌未免不盡公平,其實張無忌最大的問題不是別的,就是他人太好了,Yep, his problem is that he is just toooooooo nice。張無忌的好人個性從他小時候便可看出一二,比方說,在冰火島上面聽謝遜說起殺人放火無惡不做的睡前故事時:

無忌忽道:「義父,下面還有三拳,你就不要打了罷。」謝遜道:「為甚麼?」無忌道:「這老和尚為人很好,你打傷了他,心中過意不去。倘若傷了自己,那也不好。」張翠山和殷素素對望一眼,心想這孩子小小年紀,居然有這等見識,可說極不容易。張翠山心中更是喜慰,覺得無忌心地仁厚,能夠分辨是非。

(閒話:其實看來張無忌的好心腸是遺傳到爸爸,張翠山自己就是大好人一個,不然就是他武當派的教導有方,所以殷素素一肚子的古靈精怪還有謝遜渾身的暴戾之氣沒對當時張無忌幼小的心靈造成任何顯著的影響。)

張無忌的好人個性注定了他在感情上的坎坷路途,說實在話,在感情路上一個過於溫柔善良的人往往有時候更容易傷害別人:當四個女孩子都喜歡你對你好的時候,你只能選擇喜歡一個女孩子對她好,並且硬起心腸對其他三個女孩子不好;如果你不忍心對其他三個女孩子都不假辭色,那結果是四個女孩子加上你自己都受傷,對大家都不好。

人太好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容易被人家騙,因為你處處誠心待人,自然會以為人家誠心待你,所謂君子可欺之以方就是這個道理。在倚天屠龍記裡殷素素臨終之前,一語道破這個張無忌個性上最大的缺陷,所以說媽媽始終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所以說周杰倫告訴我們要"聽媽媽的話"!她是這麼說的:

孩兒,你長大了之後,要提防女人騙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會騙人。」

我們可以推測,每個媽媽會因人而異因材施教,像是楊媽媽穆念慈說不定會對楊過說:"孩兒,你長大了之後,要手下留情,可別到處去騙別的女人"(一邊說還一邊想我當年就是這樣失身給你老爸的,你不要好的不學去學他),不過這又是後話了,我們暫且不要去提他。

"越是好看的女人越會騙人!"一句話簡單的說明了張無忌以後的感情必定是不順的,事實證明殷素素的眼光奇準,張無忌後來被朱九真騙(真正目的是謝遜的下落),被小昭騙(其實她在找聖火令,還順便把乾坤大挪移抄了一份到中東去),被周芷若更是騙得團團轉(奉師父遺命找尋屠龍寶刀),甚至連不悔妹妹沒事都來騙她一下。趙敏倒是沒有什麼騙張無忌,不過在之前事情還沒有水落石出之前張無忌居然會去相信趙敏,也證明了張無忌是多麼容易相信別人。套句現在的話來說,我們這位張公子實在是好傻好天真,對女人沒輒。

好傻好天真這點,還可以由光明頂被周芷若刺了一劍那裡看出來:

周芷若倉卒間無暇細想,順手接過倚天劍,手起劍出,便向張無忌胸口刺了過去。張無忌卻決計不信她竟會向自己下手,全沒閃避,一瞬之間,劍尖已抵胸口,他一驚之下,待要躲讓,卻已不及。周芷若手腕發抖,心想:「難道我便刺死了他?」迷迷糊糊之中手腕微側,長劍略偏,嗤的一聲輕響,倚天劍已從張無忌右胸透入。周芷若一聲驚叫,拔出長劍,只見劍尖殷紅一片,張無忌右胸鮮血有如泉湧,四周驚呼之聲大作。張無忌伸手按住傷口,身子搖晃,臉上神色極是古怪,似乎在問:「你真的要刺死我?」

這種被女人刺了一劍差點上西天的寶貝,在金庸武俠小說裡面還有一個,就是我們的令狐大俠,但是有別於張公子的好傻好天真,令狐大俠是故意湊上去給那個天上掉下來的劍給刺到,動機完全是博取小師妹開心而已(不然小師妹回去要給爸爸罵,說不定被老公打也不一定)。但是我們這位張公子,剛剛才在光明頂上憑藉九陽神功和一天之內就練成的乾坤大挪移大顯身手,又是七傷拳又是龍爪手的大挫六大派,居然呆呆的站在那邊被周姑娘在這種無意識狀態下毛手毛腳刺出,既不快又不狠更不準,還毫無勁道可言的一劍刺中,那是什麼道理?

我們估計同樣的情形,如果換成是楊過,那他應該是從容避過,繞到周姑娘身後,說不定還給他偷親一個然後說好香;如果換成是喬峰,看到劍尖想都不用想就一招亢龍有悔給她打下去,之後要再買些熊膽人蔘貂皮烏拉草之類的給這位姑娘續命;如果換成是韋小寶韋大人,那想必是仗著寶衣之力毫髮無傷,但是立刻趁機在地上大呼小叫:"謀殺親夫啊,我死了,我死了",或是叫御前侍衛或是天地會兄弟或是少林寺高手把這位姑娘綁起來/點穴之後送到他房間好讓他慢慢審問。但是我們這位張公子是天縱奇才的好傻好天真,他站在那邊不動是因為他完全不相信周芷若有傷害他的可能性,完全忘記了當初張媽媽叫他要提防美麗女人的教誨。(我耳中傳來張信哲的歌曲:"我的朋友對我說,美麗的女子容易變,初嚐愛情滋味的我,什麼都聽不見~~~~")

好吧,這樣或許對張無忌過於苛刻,畢竟那是一場意外,畢竟他初出茅廬社會歷練不夠,畢竟他對於周芷若的印象可能還停留在漢水粥上餵他吃飯的小女孩階段,但是我們要如何解釋他在少林寺英雄大會上又著了周芷若的一道,被打到受傷嘔血?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

二人三掌相接,張無忌猛覺周芷若雙掌中竟無半分勁力,心下大駭:“啊喲,不好!她和六叔苦斗二百余招,竟已到了油盡燈枯的境地。我這股勁力往前一送,豈非當場要了她的性命?”危急中忙收手勁。
他初時左掌拍出,知道周芷若武功与自己已相差不遠,大是強敵,絲毫不敢怠忽,加之單掌迎雙掌,這一掌乃是出了十成力,勁力剛向外吐,便即察覺對方力盡,急忙硬生生的收回,他明知這是犯了武學的大忌,等于以十成掌力回擊自身,何況在這間不容發之際突然回收,用力更是奇猛,但他于自己內勁收發由心,這股強力回撞,最多一時气窒,決無大礙。不料他掌力剛回,突覺對方掌力猶似洪水決堤、勢不可當的猛沖過來。張無忌大吃一惊,知道已中暗算,胸口砰的一聲,已被周芷若雙掌擊中。那是他自己的掌力再加上周芷若的掌力,并世兩大高手合擊之下,他護体的九陽神功雖然渾厚,卻也抵擋不住。何況周芷若的掌力乃乘隙而進,正當他舊力已盡、新力未生之時。這門功夫卻是峨嵋派嫡傳,當年滅絕師太便曾以此法擊得他噴血倒地。只不過當年他是全然不知抵御,這次卻是一念之仁、受欺中計。

張公子啊張公子,有道是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更何況你媽媽在你小時後就曾經苦口婆心的叮囑你要防著美麗的女人,你自己說說,你是不是太傻太天真?你如果就這麼掰掰了,對得起你娘嗎?對得起你義父嗎?對得起趙姑娘嗎?對得起讀者嗎?(還是讀者會覺得這是張公子自己活該也說不定)

張無忌的第三個問題,就是他常常把恩情和感情搞在一起,所以對他有恩的女子,他都有感情(像漢水餵飯,峽谷贈餅之類),對他有義的女子,他也有感情(像是為了他叛離父兄,為了他回中東當聖女之類);但是他最愛的到底是誰?我朋友說很明顯是趙敏,而且還說女人對這種事情最敏銳了云云,但是我有點懷疑。當然趙敏是很自然而然的選擇,趙敏應該也是最愛他的一個;但是他對於殷離,小昭,甚至是周芷若,內心想必也是充滿了虧欠。畢竟是他害得殷離瘋瘋癲癲,小昭是為了他不得不回去波斯總壇當什麼聖女教主,甚至說如果不是因為他,周芷若的爸爸不會死,她不會進峨嵋派。而張無忌本身的個性,很容易的把這份歉疚當成感情。事實上他對於趙敏的感情基礎也是架構在某種程度的虧欠上面,趙敏為了他離開榮華富貴的郡主生活,背叛父兄逃離家庭,難道張無忌可以忍得下心來說"我很謝謝你為我做的一切,但是我想我們之間還是當個義兄義妹就好了"嗎?

張無忌的感情生活,永遠是被動的,他的愛情是一種回應,回應著別人對他的好。知恩圖報當然是一種美德,但是在愛情的領域上,你沒有辦法對每一個對你好的女子都做出同等的回應。一個人必須學會乾脆的說:"我很感激你對我的好,但是...",不然就必須冒著傷害每個人的風險。

我還有個感覺,就是張無忌對於趙敏的感情,類似令狐沖對於任盈盈的感情,都是外在環境造成最自然而然的選擇,都是某種程度上對於愛情的回應,而不是發自內心的自然愛戀。在他們的感情裡,任盈盈和趙敏才是主動的一方,她們心裡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也同樣付出一切的來爭取,而我在狐沖和張無忌的行為上,看不出這樣的明確和積極。

但是這重要嗎?

令狐沖始終鍾情於小師妹,這是很明顯的;我合理的懷疑張無忌的內心裡,也始終不會忘記小昭,殷離,和周芷若。但是這有關係嗎?對於任盈盈來說,或是趙敏來說,她們在意嗎?或許不,畢竟她們最鍾愛的男人,最後選擇了和她們在一起;而她們也同樣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令狐沖和張無忌,會對她們呵護倍至從一而終。或許也是因此,所以她們可以容忍自己的男人內心深處還是對別的女人有點虧欠,有點遺憾,有點憐惜。而說不定這樣的容忍才是愛情更無私的表現?而她們的男人,會不會也因為她們的寬容和理解,而更珍惜這段感情?

我曾經以為,令狐沖痴戀著小師妹到願意挨那麼一劍,對盈盈好不公平;而張無忌不清不楚的給舊情人打那麼一掌,是把趙敏擺在哪裡?但是也許愛情的魔力正是在於我們願意為了令一個並不是很完美的人做出犧牲,而對方能夠懂得感激這樣的付出,並且願意做出對等的犧牲。主動也好,被動也好,是虧欠也好,是感激也好,但是這些也許都不是那麼重要。也許真正重要的,只是是對方願意跟你在一起,攜手共度人生的那個誠意。

也許張無忌的確過於善良,好傻好天真到一種匪夷所思的地步,也許他的確過於軟弱,沒有一爭天下的野心,也許他內心深處偶爾會想起小昭殷離周芷若,但是那又如何?他的好,趙敏懂得,趙敏的好,他懂得,那就夠了。

而且,我相信,有趙姑娘在他身旁,他以後要能夠有被美麗姑娘騙的機會,也實在不多了啊。

2009年4月12日

民主與法治

我記得很久很久以前,在我國小的時候,每次有什麼作文比賽,或是演講比賽,都會常常鬼打牆的出現一個叫做民主與法治的題目。老實說現在回想,當時的自己在台上講的是什麼樣狗屁不通的長篇大論我實在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現在知道,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重新當小朋友,再一次遇到這個題目的話,哼哼,我鐵定可以講的口沫橫飛讓隔壁班的王小明心驚膽跳,然後讓班上最可愛的小女生對我投以欽佩和仰慕的眼神。

話說我會突然想起這一段陳年的往事,主要這幾天我努力的研讀著公共行政法,那是我原本以為最最最無聊的科目,只是沒想到讀起來時卻出乎意料的有趣。連帶著連原本我一看到就想要昏睡的英國憲政史,也突然之間make sense 了起來。有趣的程度,讓我巴不得和別人一起分享我的心得(於是產生了這一篇文章,阿們)。

總之這個民主與法治的故事要從頭開始說起:當時是一二一五年,掐指算來此時中國正是紛紛擾擾的南宋時期,成吉司汗剛剛滅了大金國,楊康也剛在嘉興鐵槍廟中因掌擊黃蓉而中了怪蛇之毒而死,仔細想想,離郭靖揮軍進攻花喇子模,大約還有三年的光景(詳見射雕英雄傳)。然而在千里之外一個叫做不列顛的小島上,貴族教士們聯合起來強迫當時低能而且暴虐的英國國王約翰簽署了一份叫做大憲章文件。這份文件是英國憲法的起源,也是全世界憲法的起源,柏楊稱之為人類史上邁向文明最重要的一大步。大憲章在這個時候,就保護了人的基本權利,規定未經法庭審判,不得對人民逮捕監禁。

儘管大憲章規定了最基本的權利,也稍微初步限制了王權,但是基本上英國國王的權利還是相當大的。法庭在國王的意志之下,愛判誰就判誰,比如說到了一六二九年有個暴君叫做查理一世,就利用星宮法院倒逆行施。掐指算來同時期在遙遠的中國魏忠賢才剛剛垮台,當時的中國明朝的皇帝們同樣的混蛋,再加上遇到大旱災,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流寇四起,李自成繼任為闖王,帶著饑民們四處造反,仔細想想那時候袁承志可能還在山上打老虎,不知道上了華山拜了神劍仙猿穆人清老先生為師了沒?(詳見碧血劍)不過這是閒話,暫且休題,我們回到處在偏遠西邊的小島不列顛。

在不列顛的小島上,這段時間也正經歷著一段天翻地覆的大變化,一六八八年,在英國發生了一場極為有名的革命,叫做光榮革命。這光榮革命的起源要從三年前說起:話說在一六八五年時英王查理二世逝世,弟弟詹姆士二世繼位,這位詹姆士先生囂張的很,藐視國會,宣稱國王有權干涉國會制定的法律。不過歷史證明光是有能力撂狠話是不夠的,三年後新教徒秘密迎接查理二世的女兒瑪莉和女婿威廉從荷蘭入主英國,把詹姆士叔叔趕去了法國。隔年英國國會就通過權利法案,將英國的專制制度從此消滅,將國王的權利和大幅度降低,並確立了君主立憲的體制。議會從此大權在握,擁有完全立法的權利,法院對於議會通過的法案,沒有反對的資格,只有乖乖的照著辦的權力。只是講到這裡我實在忍不住不說,這一年清朝剛剛簽訂尼布楚條約,講到這我們不可以知道,這尼布楚條約的簽訂完全是咱們韋爵爺的功勞啊!(詳見鹿頂記)

好了,在一連串的歷史故事之後,我們大約了解以下的概念:那就是,在一六八八年之前,法院對於國會通過的法案,如果覺得非常有不合理,有損人權的話,是可以不執行的。然而一六八八年之後,由於國會實力的大量擴張,法院開始對國會俯首稱臣,於是就算通過的法案有千萬般不對,法院也沒有宣告無效的權力。這是憲政體制的一個基本原則,事實上也頗有其道理。畢竟國會裡面是民選的代表,他們通過的法案即代表民意,法官不是民選的,他們個人的意見不該和民意衝突。如果國會通過了一個很爛的法案,那麼三年後人民自然會用選票作出明智的選擇,把他們趕出去,由下一任國會來修改這個法案,這是民主機制運作的方式。在這樣的機制之下,不合理的法案不是用法理來解決,而是靠政治來解決。法官們的任務不是立法,而是忠實的執行著國會的旨意。

在美國,澳洲,加拿大,如果哪屆國會通過了違反人權的法案,法院可以經由憲法,或是憲法修正案來宣告該法案違憲並且無效。國會的權力並不是絕對的,必須受到憲法的束縛。但是這個世界上有兩個普通法系國家是沒有成文憲法的,分別是英國和紐西蘭。而英國儘管沒有成文的憲法,但是國會的權力依然受到歐洲人權條約的束縛,二十世紀中期學者Dicey理論中的Parliamentary Sovereignity,也是世界上唯一僅存的國會至上國家,僅有紐西蘭而已。

在這樣的體制下,議會的立法權不受限制。議會可以隨意通過法律:"明天所有穿紅色的衣服出門的人,一律處死",而法院就算不同意,最多最多最多也只能夠說:"那件衣服看起來不太像紅色的啊,那比較像是橙色,或是粉紅色,或是紫色"。好吧,也許這樣的例子聽起來有些荒謬,但是若是換成"假如你是恐佈分子/匪諜/猶太人/非法移民/窮人/同性戀,那麼不經由審判就可以把你抓起來關"又如何?這樣的制度下,很民主,很法治,但是對基本的人權保障在哪裡?事實上我有時候懷疑,在民主制度下,政策由多數人選出來的代表推動,那代表著弱勢的聲音在哪裡?這樣的民主,加上這樣的法治,和人多說話就比較大聲的暴力又有何不同?當國會裡面的政客為了討好選民推動各種不同的法案時,又有誰能確認這些法案並沒有傷害到我們自身最基本的權益?

在閱讀著許多案例的過程中,我發覺在紐西蘭的這一道防線,是法官。儘管在眾多的案例裡面,國會至上的原則並不容許法院來挑戰,但是我卻讀著一個一個法官執卓的,甚至是孤獨的,寫下他相信的原則,相信著有些基本的人權是如此的深入於法律的系統裡,就連全能的國會也無法撼動。

1999年國會鑒於犯罪行為的增加,通過了法案要求法官對於Home invasion(強行侵入私宅犯罪)的最低服刑期不得低於13年。這本身並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國會清楚的明定這條法律適用於過往發生的罪行,也就是說,在犯案當時並不存在的法律,將適用於過往犯罪的人身上。簡單的舉例,如果今天國會通過一條法律禁菸,但是追溯期卻是到2005年,那在禁菸法頒布之前抽煙的人,同樣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雖然很明顯的當時這麼做並不犯法。這很明顯的違背了法律不可追溯以往的基本法理原則,違背了1990年通過的人權法案,違背了1999年通過的解釋法案,甚至違背了國際間對於人權保護的要求。但是紐西蘭的國會是全能的,一但通過的法律,法院只能服從。

2000的案子R v Poumako,和2001的 R v Pora裡,被告分別面對同一條法律。這兩個案子的被告是極端惡劣的兇神惡煞,但是法律的原則並不該因為對方是惡煞而改變,保障著這兩名被告的人權,同樣也保障著你和我。而在這兩名被告的人權被侵犯的同時,你我的人權也同時被侵犯了。這兩個案件裡面的多數法官,都忠實著執行著國會的法律,認為即使這條法律明顯的侵犯了人權,法院也沒有立場來挑戰他,須待由國會立法改變。然而位居少數的法官,卻寫下長長而立場堅定的判決書,重申有些最基本的權利就算是國會也不容侵犯。大法官Thomas J 寫下了這麼一段,深深的打動著我”:

“In the first place, the Courts clearly acknowledge the principle of Parliament’s legislative supremacy. Judicial deference to Parliament is a wholly commendable attribute. The Courts must not trespass on Parliament’s legislative function. But the separate roles of Parliament and the Courts can be accomplished without compromising the judicial function. Indeed, the fundamental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 of judicial indpendence exists to ensure that this function is impartially and fearlessly exercised. This Court is under an obligation to further the fundamental rights affirmed in the Bill of Rights Act 1990”.

在我決定要讀法律之初,有許多朋友半開玩笑的對我說:"你可別成為那個黑心律師啊";我同時也非常清楚許多人對於法律人的評價往往貶多過褒,有時自己會有點擔心是不是會在研習的過程中失去自我,然而出乎意料的,我卻在這段學習的過程中得到了與過去所學全然不同的啟發,從案件的字裡行間認識到法律人可以擁有的自覺和驕傲。我不敢說我會成為那樣的法律人(事實上我仍然擔心著我可能會成為唯利是圖不擇手段的律師),但是我知道這一刻我確實在讀了這樣的文字之後衷心的鼓掌叫好著。

我聽說已經退休的大法官Thomas 會在兩個禮拜後來我們其中的一堂課上面和學生說說話,討論一個他曾經判過警察濫用公權力的案子,那並不是我平常上課的時間,而且那堂課的時間非常早,但是我已經迫不及待的在我的行事曆上面標上記號,準備一睹他那impartially, and fearlessly的風采。

2009年3月17日

You never know…

I just got a txt that one of my ex-college died in a car accident.

It was one of the guys from my department (IT), we have been working closely on several projects. He was a very likable person, with a big smile, a maybe not-so-politically-correct sense of humour, smart and you know you can count on him to get things done.

I can’t say that I knew him very well on a personal level, but we did have some great conversations which is not work related. He was into cars, computers, wireless networking, hacking etc, a self proclaimed geek. He is married and it is the sweetest thing to see his wife came to the office at the end of the day, and they walked out together holding hands.

I remember quite vividly that on my last day at work we all stayed for the monthly work function, having pizza and beer together. We all got pretty drunk in the end and he gave me a big hug, saying that he knew how work would be so much tougher after I am not around. He was sincere and I was touched. That was probably one of the best farewell gift one could ever give to anyone.

Upon hearing the news of his death I realised how little I knew about him (I couldn’t even find a photo of us, even though I know there must be one somewhere), and I tried to locate his facebook profile, to visit his blog, to learn more about him.

Life is like that, you always think that you have plenty of opportunities to get together and catch up, to laugh about the old silly days, until you realise that you don’t always have that chance and sometimes a farewell means exactly that.

You will be missed Dave, you are a good p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