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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9日

法學新鮮人:第三個禮拜

翻開講義,思索著面前案例的關鍵,推敲法官判決的理由,不知不覺的,開學已經三個禮拜了。

在紐西蘭,讀法律系要進入第二年,是相當競爭的;名額大約只有三百名,卻有一千兩百個學生在爭取,第一年的平均成績,變成取捨最直接的考量。根據我聽說的消息,如果平均成績是A,多半十拿九穩的可以進;如果平均成績在B+,則要看運氣;如果不幸七科裡面哪一科拿個C,那就謝謝再連絡,明年再來。

當然我放棄原本大好的工作穩定的收入,事先經過仔細的考量,掂過自己的斤兩,不是拿自己所剩無幾的青春來開玩笑。七科裡面,有五科我可以用當年大學的學分相抵,而當年為了贏得前女友的好感,一改之前天天翹課,『同學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的惡習,天天陪著唸書跑圖書館研究功課作報告,居然成績越讀越好。所以這五個非法律學分,基本上是已經十拿九穩,手到擒來。而剩下的兩門法律課程,才是決勝負,定生死的關鍵。

而面對這兩門法律課程,我如臨大敵,絲毫不敢掉以輕心。上課之前事先預習那是最基本的,而在第二週時,我已經和同學組起了個圖書會。我跟朋友提起讀書會的事,她笑:『You are such a geek 』,又問:『那你該不會下課時也等在那邊要問老師問題吧?』笑話,那當然,其實我就是這樣找到我的讀書會成員的。不過說是讀書會,目前的核心成員只有我和另外一個傢伙,他叫做里奧,年齡比我小些,是從南非來的,之前在英國工作過幾年,也在韓國教了一陣子英文,跟我ㄧ樣也是只需要讀這兩科,那天也排隊等著要問老師同一個問題。由於背景接近目標一致,我們幾乎是一拍即合,每兩天便會聚會一次,有時討論期末考的題型(對,才開學第三個禮拜),有時自己給自己發作業找案件來練習。其實這聽起來很誇張,但是仔細想想這種讀書方式其實很普遍,比如說像是哈利波特和妙麗,榮恩就是這樣一起研究功課的。而且我比起妙麗還差的遠了,她上課的時候還會高高舉手並且說:“me, me me”,而且她在學期開始前就把課本都讀完了,我只不過很快的流覽一遍而已。

其實我有幾個朋友之前接觸過各種不同的法律課程,都覺得枯燥乏味。反而我倒是樂在其中,這兩堂課裡,其中一堂研究的是法律技巧,包括像是研究法官判案的理由,如何陳述自己的論點等等。而英語系國家大多數是Common Law系統,許多法律藏在之前類似的判決和先例裡面,根據不同法院的層級,分別具有不同的效力和意義,並不是像Civil Law 般一條條的明白寫在一本書裡。有些判決極其複雜,合審的五個法官也許各有不同的論點,有時更會援用更早的判例;他們的判決理由可能同中有異,異中又同。判例的事實情況和現在這個案子不盡相同時,有時需要延伸其中的法律意義,有時必須辨別先例和本案的差異何在,而證明之前的先例並不適用。這個從之前的案例中找出規則,然後再將這個規則應用到目前的案子上的技巧是英美法系裡面基本而重要的一環,就像獨孤九劍一樣,掌握了這基本的技巧,則天下武學盡在算中。

另外一堂課,討論的則是法律之於社會的意義和影響:法律是道德的延伸嗎?還是法律和道德全無關係,只要是合法的程序訂立的法律我們就必須遵守?那在納粹執政時期因為外遇而去密告丈夫私下對希特勒的抱怨,希望丈夫被處決的妻子有沒有違法?法律是公平的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那為什麼女性原本根本沒有投票或受教育的權利,而黑人之前只能坐在巴士的最後面,為什麼今天同性仍然在大多數國家都無法結婚,受到法律的保護?法律本身的系統公正嗎?同一個案件到了不同的法官手上,會不會因為法官本身的偏好有不同的判決?而法律的標準在哪裡?

這些問題,不見得有一定的答案,我的教授也不斷強調,法律裡面很少有對與錯的答案,只有好與不好的答案;更多時候,這是一種思維的模式,我們目前學習的乃是源自於英國的法律系統,但是這個世界上也有許多不同其他的法律思維,在伊斯蘭文化下的法律系統,和儒家文化下的法律系統,和毛利傳統部落文化下的約定成俗,都有其不同的特色和背景。

課程開始了三個禮拜,朋友問我:怎麼,重新當學生,讀法律的滋味如何?

我想了想,說:你知道嗎? I think I am having fun。

7 則留言:

  1. solo
    加油喔 很有毅力
    我也很想讀什麼 所以就去參加了某些課程
    但是沒有勇氣回到正式的大學

    你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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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你思路很清楚, 讀法律系真的比管伺服器適合你多了
    而且你當學生的同時, 我們也是在having fun, 畢竟你現在都會更新網誌...

    我去餐廳吃飯, 如果服務生一直忽略我, 我就會妙麗上身, 手舉的世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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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倒數四段、五段,竟然花了五分鐘去看才看明白你在說些什麼,可見喜歡看推理小說同了解法律是兩碼子事。
    感覺你真的樂在其中,真棒^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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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Cody:
    謝謝,其實我這個決定思量了很久,也和很多朋友討論過,我發現年紀較我稍長者,幾乎全部都鼓勵我來念書;年紀和我相若者,則認為我很有勇氣;年紀比我輕的,都覺得我真是瘋了。哈哈,這是很有趣的發現哪~
    你也要加油,能夠有機會做想做的事,是很珍貴的一件事哪~~

    咪後:
    是啊,我跟你說,其實我小時候的夢想就是哪一天可以當律師,不過有時候人生就是這樣,走著走著,莫名奇妙的就跑去管伺服器了~~不過走了這麼一大圈,現在總算讓我有機會一償宿願了哪!

    至於餐廳的那個,如果你妙麗上身服務生還是不理你的話,那我建議你還可以來另外一招,哈利波特上身(就是抱著自己的額頭然後大喊啊啊啊啊啊,這樣不但服務生會注意到你,搞不好連經理都會來,怎樣,很讚吧)

    不過,別試佛地魔上身,我想拿根筷子在那邊對服務生嘶嘶的鬼叫,效果可能不會很好。

    Mamie:
    啊,這是我的不好,我應該要用更清楚淺顯的文字來敘述,木村拓哉說解釋政治要讓五年級的小學生都聽得懂,我想法律也應該是如此,我會加油的!
    不過,真是好久不見了哪 :)你的法國一夜,很有味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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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nvy, jealousy, blah blah blah.
    So glad that you are having fun!

    Kris

    p.s. I wasn't a geek until I left school, so, I am with you the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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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看來你的學生生活真是多采多姿啊!
    痞子孔下個月也要開學了,
    但你們學的一個是大陸法一個是海洋法,
    應該差距甚遠吧?

    希望痞子孔有你一半用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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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Kris:
    Ha ha so you are a geek now eh? But seriously, I find that hard to believe as I fail to see anything geeky about you... (hmm unless you are like raising your hand and say "me me me" in class too?)

    痞子孔他牽手:
    唉呀,怕就怕尊夫就算只有我十分之一用功,還是會讀的比我好哪~~
    (那時候我就只好用一個大陸法一個海洋法這招來推託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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