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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

法學新鮮人

星期一,站在大學的門口,我深吸了一口氣。

開學第一天的校園裡,充滿著能量;更精確一點的說,充滿了年輕人的能量;空氣裡瀰漫著青春和活力:校園電台強力放送著廣播和歌曲,排隊買公車學生票的長龍幾乎從窗口排到了校門口,來來往往的每個人都掛著耳機聽著Walkman MP3 ,手上把玩著手機傳簡訊,手指運作數字鍵的速度驚人,一分鐘不知道有沒有七十個字,每個人來去匆匆,彷彿都清楚而明確的知道自己應該往哪個方向走,我不自覺摸了摸口袋裡的校園地圖,試圖著辨別著四周的建築,努力的讓自己看起來像是一個青春洋溢,自信滿滿的大學生。儘管我很難不去注意到在填寫Locker申請表時,每一個人的出生年份都是我非常不熟悉的數字。

“我明天一定要刮鬍子,然後穿著我最年輕的衣服來”我對自己說。

我的第一堂課在十二點整,不過為了熟悉新環境,我十點就到了學校,我決定買一些文具,像是劃重點的螢光筆,和筆記本那一類的東西;站在櫃檯前,我忍住內心的驚訝『OMG,為什麼文具可以這麼貴』,勉強擠出一個微笑,抽出一張大鈔,然後開始緬懷起之前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而且文具完全不用錢的辦公室來。

坐在第一堂課的教室裡面,我的面前放著我新買的空白筆記本,正在沾沾自喜的寫上我的名字和第一堂課的名稱時,才發現我前後左右的,很年輕的同學們桌上都有一本黃色封皮的講義,嘩,為什麼,為什麼平平大家都是第一天上課,但是別人都有講義呢?更過分的,有些人的講義上已經劃滿了紅線,黃線和紫色的線,我把“我要穿我最年輕的衣服來”從我的To do list 上劃掉,然後寫上“拿講義”。

第一堂課上得倒是頗為輕鬆,講師一個是毛利人,另一個則是曾經留學過劍橋和牛津的英國人,都是精明幹練,口齒清晰的女性。課程安排的有條有理,循序漸進,我在心裡暗暗鬆了一口氣,比起之前我上過一個年近八十的老教授上課隨性猛嘀咕,不知道在講什麼東西的課,這真是好太多了。課堂中講師做了個舉手調查,我看到有幾個人也是之前曾經工作過才回來上課的,不禁安心了許多。

其實坐在一群年輕人身旁,我始終是覺得七上八下,並且格格不入的。我想起哈佛新鮮人這本書的作者寫道:『對法學院新鮮人而言,自我懷疑是個相當普遍的徵候。。。我甚至沒有把握,選擇法律這條路正不正確。就個人而言,進來法學院的道路迂迴曲折。二十六歲的我,年紀大了許多;比起其他多數的法學院新鮮人,我花上更長的時間才決定研讀法律。』這也是我此刻心情的寫照,事實上,這本書給了我極大的勇氣;我想,我和他一樣:『如果對法律的濃厚興趣不能滿足,鐵定後悔一輩子。』

當然,這條路走不走得下去,走不走得完,還得看自己本事。儘管我許多朋友都不斷的給我鼓勵,相信我一定可以,不過我得老實說,自己從小讀書總是讀得七上八下,如果全班有五十個人,我大概總是在中間的前面一點點,就這麼的差一點點的倒數著進了A段班,又這麼在A段班以中間的前面一點點倒數著進入了公立學校,我這一輩子從來沒拿過前三名(好吧,其實印象中有沒有過前十五名都很難說),不過我總是開玩笑的這麼說:如果我去讀第一志願,我也絕對不會吊車尾,保證是在那中間的前面一點點。

之前在國外讀大學這段時間更是誇張,被當的科目五花八門,成績單上自然也慘不忍睹地上演起滿江紅的戲碼:只是怒髮衝冠的是我爹娘,而瀟瀟雨歇的是我。我記得在期末考前的前兩個禮拜去圖書館衝刺時,被隔壁讀同一本課本的同學看到,用很懷疑的眼神看我:“怎麼你也是我們班的嗎,怎麼我整個學期沒有看過你?”而我是一直到大學最後一年才痛改前非,努力向學,之後再讀研究所,才拿到好成績勉強得以洗刷這段不堪的過去。

其實我非常小的時候,就很喜歡史記滑稽列傳裡頭,淳于髡和楚莊王彼此對話的這個故事:‘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飛又不鳴,王知此鳥何也?’王曰:‘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我也始終覺得,自己的成績『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一直到很久之後,我才發現,不能和不為,除了說了讓自己聽起來爽一爽之外,其實沒有差別。

我想起哈佛新鮮人作者寫的另一句話:「如果我真決定進法學院,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去見我的敵人」,是啊,這是我的戰場,只是這一次,我不是為了別人的期許而讀,不是為了看似美好的未來而讀,不是為了體驗大學生活而讀,不是為了交朋友而讀,原因只有一個:我要去見我的敵人。

然後,我要擊敗我的敵人。

2008年7月18日

一路向北

但尼丁到奧克蘭,一個在南一個在北,頗有一點距離。坐飛機的話,航空距離是1067公里,最快也要飛快兩個小時;若是行車距離則是1451公哩,由但尼丁開始,一路會經過紐西蘭的幾個種點城市,基督城,威靈頓,漢彌爾頓等等,中間除了經過了南島蜿蜒崎嶇,清晨時陽光非常刺眼要戴兩副太陽眼鏡的山路;北島寸草不生,清晨時起霧幾乎伸手不見五指的沙漠路之外,還得坐三小時渡輪經過庫克海峽。

我常說但尼丁就像一個大型的火車站,在這裡的人來來往往,皆是過客,鮮少有讀完了大學還賴在這裡不走的;像敝人這種一來便在但尼丁生根發芽,專門幫別人剪票辦歡送會拍畢業照的,實屬異數。不過但尼丁這個火車站的過客們來來去去,散佈各地,不知不覺間,我在很多地方都有了朋友。這次趁著遷移的機會,我特地一路向北,去探探分散各地的老朋友,把酒言歡,剪燈夜語,反正不用上班,倒也是消遙的緊。就這麼著,在但尼丁朋友家住了兩夜,基督城待了一天,威靈頓待了數日,白吃白住,唱歌飲茶,好不愉快。

不過本人素來明白『天地尚無完體』,『爽完了就要乖乖回家』的道理,深知再美好的時光,久了之後也是會變得索然無味,太爽了之後反而不會很爽,這是經濟學裡面邊際效應的原理;所以趁著大家還賓主甚歡,酒酣耳熱時,便抽身告辭急流勇退,可別等到別人拿著掃把出來趕人,反而不美。於是短短的假期結束,我收拾行囊,一路向北,隻身來到了奧克蘭。

雖然來到奧克蘭不過三天,但是我有一些感想,應該在這裡紀錄一下:

1. 奧克蘭很小,小到第一天去買雞排會遇到從波蘭回來度假兩個月的同學。(吃到雞排還滿感動的,這種東西但尼丁沒賣,但是在台灣不會想買來吃)

2. 奧克蘭很小,小到第一天在街上閑晃會被從紐約來這裡定居的朋友拍肩。

3. 奧克蘭很小,但是怎麼路這麼多而且都沒有標明路牌,害我開一開就迷路,在油錢這麼貴的時刻,這點很是討厭。

4. 奧克蘭天氣真差,一直下雨。

5. 奧克蘭停車真是天殺的貴,讓我很認真的開始研究公車的路線圖和時刻表。(停車費是但尼丁的六到八倍)

以上,就醬。

2008年7月5日

最後一天

星期五,是我在公司上班的最後一天。

我記得我剛畢業的那年,我正在到處找工作。當時為了考慮是不是該去一間大的知名電信公司裡面當電話客服,還曾經問我當時研究所的教授:
"如果說幾年後我的目標是成為系統工程師的話,我應該從什麼樣的工作開始?"

我記得他說:"在那樣的大公司裡面做客服,是很容易喪志的。基本上你天天接電話回答同樣用戶的白痴問題,既學不到東西,又沒有成就感。如果有可能的話,你應該從一間小公司的技術支援開始,因為他們人手少,所以你需要支援大部分的系統,雖然挑戰性較高,但是一定可以學到更多東西。"

And that's exactly what I did.

我找到了現在工作的這間公司,從一開始入門的用戶支援開始。雖然沒有什麼人指導,什麼都要自己摸索,但是那反而好像在大學裡面的電腦室裡丟一台伺服器叫我們自己去調校一樣,而網路上的資源充分的很,要找什麼都不是太大的問題。就這麼慢慢的,我從一間只有四五台主機的環境裡開始摸索,一直到今天架設了錯綜複雜,數十台各式不同功用的伺服器和網路系統。而每個主機的名字,IP,功能,我全都熟極而流,如數家珍。有些名字像是阿貓阿狗:Bob, George, Bruce 等等,稀鬆平常,難背的緊。而有些很好笑,像是我們兩台分流叢集的網站伺服器就叫Batman & Robin。我臨走之前,為了替我們公司增加一點中國風,順便不要讓後人有機會忘記我這號人物,還特地把新架好的兩台用來鎮壓妖魔小鬼的防火牆稱為神荼和鬱壘,並且把那個在後面指揮這兩個門神弟兄的主機叫做孔夫子(其實應該是把他叫做玉皇大帝的,但是Jade Emperor 這麼長的名字太難打了。)

就這樣的,我在這間公司做了許多年,從它還是個極小的公司開始,看著他經歷高速的成長,又在今年看著他迅速的萎縮;看著原本可以暢所欲言的工作環境,到現在講話要先小心的揣摩上意。看著他由一個原本充滿活力,家庭一般的Startup comapny,變成了今天僵化分崎的官僚機構。套句同事之間彼此有時私下交換的心得:"It seems like a less fun place to work now"。

最後一天的早上,朋友還在問:”最後一天了,會不會有點難過?”我想想,好像沒有。最近公司裡面的氣氛越來越詭異,主管陰晴不定,同事們則人心惶惶,隱隱有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氣息。老實說,我有點慶幸,覺得我走得正是時候,不然搞不好會被捲入一場權力風暴。而其實,我走的輕鬆,留下來的人反而更辛苦,原本四個人的Team,在兩個月內變成只剩兩個人,其中一個人還是光生著一張嘴巴的;而對於另外一個同事,我只能寄予無限的同情,並且十分能體會為什麼在大家都寫Good luck, best wishes 的祝福卡片上,他會半開玩笑的寫: Quitter。

不過話雖然是這麼說,但是真正到了當天五點,整理自己過去幾年的東西時,才發現不管自己再怎麼精密計畫,再怎麼給自己做心理建設,到了最後這一刻,總還是會有些失落的,那是一種知道自己再也不會踏進這個辦公室的一種感傷;那是一種早上起來,再也沒有抓著車鑰匙衝出門就知道要往哪裡去的安全感;那是和幾個相熟同事,相擁並互道珍重的過命交情(幾個 IT 的大男人們互相擁抱,這是極為少見的,雖然其中一個聲明他會這麼mushy feely 完全是因為喝多了的關係。)。而我真正感受到當初進公司時的那種溫情,是當我公司的董事長,在我問他是不是可以幫我寫推薦函時,立刻拉著我坐下,拿起錄音筆替我錄了一封推薦信的草稿,儘管那時候他已經都收拾好包包準備回家了(我真的有點受寵若驚啊那時。)

最後一天的晚上,剛好也是公司每兩個月會辦一次的Pizza & Drink night,我開心的笑著,喝著啤酒,吃著批薩,和同事們說著並不十分政治正確的笑話,享受著我在這個公司的最後一段時光。我知道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再怎麼舒適安逸的環境,如果每天都做著同樣的事情,那再多年也不過就等於一天而已。

筵席之後,我將踏上一個全然不同的嶄新旅程。

"這一定不是捷徑,我知道。

但是這樣的小徑,卻讓我的人生,多了變化,更為有趣。"

2008年6月28日

一個有為青年的勵志故事

我記得在我小時候,家裡常有我爸每次沒事必買的兩份報紙:一份是經濟日報,另外一份是工商時報。天,我那時覺得那真是最無聊的報紙了,除了一堆類似高壓還是電心圖的圖表之外,有文字的部份也等於是天書一樣的什麼都看不懂。唯一會讓我想去翻工商時報的原因,是那時候上面有時候會連載一些給‘大人看’的小說。所以說當時年紀小真是既單純又純情,那種小說看看就可以臉紅心跳個半天,現在送給我看都不見得想看,唉,這就是成長的過程啊~~

但是其實這篇重點並不是關於這些‘大人看’的小說。這篇的重點,其實是一個努力奮發向上的有志青年,努力自修財經知識,研究投資策略,希望有一天能夠在熱帶小島上面去趴著的勵志型故事。故事裡的主人翁,從小就擁有著多元而廣泛的興趣;在大學時代還常常在思索人生的目標和大道理,沒事更會去溪邊看看有沒有魚會逆流而上,好順便釣兩條回家裡烤來吃。故事的主人翁還有個弟弟。而這個弟弟更是了得,從小就心懷大志要賺很多很多錢。在故事的主人翁還不知道豐田和本田有什麼差別的時候,這位弟弟就很大口氣的說將來一定要買保時捷,而且非九一一不買。還在二十出頭就訂閱National Business Review 這種無聊至極的雜誌,而且在大學還主修財務金融。

不過這篇的重點也不是這個主人翁的弟弟。這篇的重點當然該是這個故事裡面的主人翁。話說他在弟弟一心一意想要發財的潛移默化下,雖然沒有當時立即投入茫茫股海,但是用股票原來可以賺錢的這個觀念卻深深地烙印在他當時年少的心靈裡。之後因緣際會,故事裡的主人翁讀了羅伯特‧清崎所著的『富爸爸窮爸爸』一書,儘管他無法體會為什麼一個人會有這麼多爸爸,但是仍然被書裡面所提到的一些理財致富的觀念給深深的震撼到了:『是的,一輩子再努力工作也存不了幾個錢,投資才是王道』,『人沒有錢,等於沒有自由,要舒舒服服好自在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必得先取得財務自由』。只是這個羅伯特先生雖然著作一堆,但是每本裡面寫的都是一律千篇,了無新意。而且看多了之後故事的主人翁就發現,其實教人致富理財的人不見得真的有錢,他們會有錢,通常都是因為這些書好賣,或是作者本身很會寫書賺錢。

不過很可惜的,羅伯特先生並沒有能從主人翁的身上賺到一毛錢。因為故事裡的主人翁親身實踐羅先生所鼓吹的省錢拿來投資的觀念,所以書不是跟朋友借的,就是去圖書館看的,想來羅先生若是知曉此事,恐怕也是要吹鬍子瞪眼睛的發一場脾氣。

很快的,故事裡面的主人翁就發現羅伯特先生的書籍再也無法滿足他對錢財貪婪的求知慾,於是他開始找其他的投資祕籍;同時也很喜愛讀武俠小說的這位故事主人翁,深知要學一樣學問,一定得跟絕世高手學,也就是跟風清揚先生學一個下午,會遠遠勝過跟岳不群先生學上十年的簡單道理。基於這個原則,故事裡的主人翁立刻就決定了要跟當世最會賺錢的高手華倫巴菲特先生學。巴先生在股海縱橫了數十年,殺盡仇寇,敗盡英雄,對於賺錢之道已經到達天下第一,無錢勝有錢的境界。巴先生被人尊稱 Sage of Omaha,頗有種天下再無抗手的氣概;可能也正是因為這種無敵的寂寞,巴菲特先生和另外一位賺錢之術天下無雙的蓋茲先生一見如故,結成了忘年之交。不過撇開巴先生和蓋先生的友情不談,故事裡的主人翁讀了巴菲特先生的投資秘笈之後,果然一些心中的疑難豁然開朗,就像是豬八戒吃了人蔘果一般,全身上下三萬六千多個毛細孔,沒有一個不舒坦的。

除了修習巴菲特『價值投資學』這門武功之外,故事裡的主人翁同時還偷師彼得林區先生的『征服股海』,以及科斯托蘭尼先生的三本『一個投機者的告白』;這些不同門派的工夫奠定了故事裡主人翁對於股票市場的熱情和基礎。在自習的同時,他還回去大學裡面修習財務金融入門課程和創業理論進級課程,並且順便讀了許多其他雜七雜八關於投資的書籍。就這樣的許多年過去,故事裡的主人翁已然修練到看曲線圖就像美女圖一樣輕鬆,看會計數字就像看三圍一樣明白;再也不是當年以為牛市和熊市是賣肉的,基金是拿來喝的,或是標準普爾是一種茶葉的吳下阿蒙了。

幾年下來,故事裡的主人翁在股市裡面抱著‘一動不如一靜’,‘股票就是要買便宜的才好’,‘市場大部分時候都不是理性的’,和‘眾人皆醉我獨醒,舉世皆濁我獨清’的理念,憑藉著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天真,市場大環境的優勢,還有些許運氣,居然也還混的不錯,沒有讓他虧到什麼錢,並且闖蕩出小小的成績出來。

不過這樣的好景一直到2008年為止,雖然說故事的主人翁之前已經有受到次及房貸的影響,但是因為資產配置得宜,放在全世界最熱門的礦業和原物料上,所以其實不痛不癢。只是近日來通貨膨脹的消息頻傳,外加美國經濟衰退,全世界經濟引擎降溫,連帶牽動所有的零售業製造業服務業金融業全部一起約好了下跌,霎那之間哀鴻遍野,觸目所及,皆是斷垣殘壁。而儘管故事中的主人翁過去幾年固本培源,內功已小有根柢,但是在眾家高手圍攻之下,此時卻也禁受不起,受了內傷,臉色青紫,一口血漚了出來。

本來嘛,任何好看的故事,又或是再了不起的主角,這口血都是一定要嘔的,郭靖嘔過,楊過嘔過,令狐沖嘔過,張無忌嘔過,基本上要成為故事裡的主人翁,嘔血數升是家常便飯,嘔完之後才能在武學上更往前踏進一步。所以說在這種類型的故事裡,受點兒內傷沒什麼大不了的。正所謂‘他自橫來他自惡,我自一口真氣足’,管他市場上紛紛擾擾,故事裡的主人翁總是可以苦盡甘來,成為一代大俠,然後抱著黃蓉小龍女任盈盈和趙敏卿卿我我,來個‘神雕俠侶,絕跡江湖’或是‘千秋萬載,永為夫婦’這樣的美好結局。

是說,我還真希望這個故事會有個美好的結局啊。

2008年6月24日

Sex and the City

前言:這兩天要來趕文章進度,而且又想起很久之前曾經答應過別人說要寫一篇從男性角度來看關於慾望城市的文章,再加上現在電影正在上演,所以特別去看了Sex and the City 的電影,而且為了文章本身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特別把第二,四,六季全部找出來都重新溫習了一遍,不過先不管電影真不真實好不好看,看見久違的Carrie, Samantha, Charlotte 和 Miranda 重聚一堂,頗有好友重逢的溫馨感覺。

Love, Label and The Twenty-Five million Penthouse

這部電影還真像是現代版的童話故事:故事裡面的公主(或是灰姑娘)變成了暢銷女作家,王子變成了華爾街金融大亨,馬車變成了加長型轎車,宮殿變成了第五大道上的閣樓。事實上,電影版的奢華風格讓我看了大驚失色,一時有點反應不過來。我記得Carrie 在第四季的時候銀行裡面幾個帳戶加起來總共只有一千七百塊,連買自己公寓的頭期款三萬塊都湊不出來,需要跟Charlotte借才不至於流落街頭。不過士隔三日,刮目相看,數年後的Carrie 今非昔比,已經是出了三本書的暢銷女作家,不但在公寓賣掉之後再買回來還順便再重新弄個裝潢換個心情,連送個助手禮物都可以送價值美金五千四的LV包包;這個助手也不是省油的燈(我猜想這代表Carrie 給她的薪水也不少),隨便一個看來不起眼的鑰匙圈要價美金六千八,完全感受不出來什麼次級房貸信用緊縮通貨膨脹經濟衰退的影響。以這種身價來看,我想她今後不要再寫關於愛情或兩性的書了,應該改寫如何賺錢致富之道才是道理。

不過這些是小錢,真正讓我眼界大開的還是Mr. Big 輕描淡寫的一聲"I got it"就不動聲色的買下第五大道閣樓的豪宅。套句Carrie自己說的話:"就像買個早餐一樣的簡單"。我向來知道Mr. Big 很凱,也一直覺得有為者亦若是,常以要當男人就要當這樣的男人來期許自己,但是我完全低估了他的經濟實力。我後來去查了一下要買這樣一棟公寓的價錢,不多,兩千五百萬美金而已,換成台幣大概要七億五千萬。據說每個月這間閣樓的維修管理費用就高達一萬美金,這樣說來,在圖書館裡面辦婚禮五個小時的場地費用只要三萬塊美金的價錢,也就一點也不嫌貴了。

只是我必須承認,用這個角度來看Sex and the City,實在是焚琴煮鶴,大煞風景,完全沒有抓到這部電影的重點。只是如果說斤斤計較到底一年要賺多少錢才能夠過著如此夢幻的生活不是電影的重點,那這部電影的重點是什麼呢?我猜想除了開宗明義的兩個L: Love (愛情) and Label (名牌),那就是四個都會女子無比深厚的友情,和她們的男人了。

不過說到這些男人,我覺得這個編劇自第五季之後,把女性夢中情人的標準拉的真是高,簡直高到了一種遙不可及的境界。那個富可敵國,風度翩翩,幽默風趣,成熟中帶有優雅,品味裡兼具智慧,三分邪氣的眼神裡面有九分深情,而且會飛去巴黎一個一個旅館找尋自己生命中唯一女性的 Mr. Big 自然就不用多提; 另外還有一個年輕俊美,站著可以當成雕像,臉上永遠帶著迷人的微笑,體力好到嚇死人,每天都可以來個好幾次,從頭到尾只死忠著Samantha 一人,辛苦工作一天之後回到家被壽司亂砸也完全不失風度,被莫名奇妙甩了仍然充滿修養,這也就算了。最扯的是,在當自己的女人擺明了要和前男友上床,搭著電梯上樓時,他在電梯門口等到他們辦事結束,然後微笑的說:"I just want to make sure you are OK" 。我想這位 Smith,已經不能算是普通的人,而根本就是聖人了!不是我在說,這些編劇把女性夢中情人的標準拉到這種接近神的等級,跟吾等凡夫俗子比較起來落差未免也太大,就算男人們看完之後大徹大悟,奮發圖強的想要"有為者亦若是",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

說到這裡,我恍然大悟,這部電影基本上就是給女性朋友們看爽的,真不真實並不太重要,事實上在這部這麼夢幻的電影裡面,放進一些太真實的生活反而會讓人很不開心,花了兩百多塊錢買電影票,結果去看自己身邊週遭的普通人過著朝九晚五,為了房貸奶粉錢還有退休之後過著量入儉出負責任的生活,那何必呢?

於是我笑了,This is entertainment,看看開心就好,裡面的人物需要賺多少錢維持那樣的生活品質不是要點,裡面的男女分分合合喜怒哀樂只是表演。而凱莉的與Big 的慾望城市,儘管在我們的眼前如此鮮豔,但距離我們的生活,其實非常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