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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6日

關於家傳一碗炸醬麵(舊文重貼)

今天晚餐又是吃麵

從小,我就愛吃炸醬麵。。。

愛吃炸醬麵,從小時後在外婆家開始,記得每次過年回去,外婆他都會弄炸醬麵給我們吃,那滋味真好,那是噴香發燙的炸醬,伴著雪白晶瑩的麵條,加上少許蔥花,少許小黃瓜絲,那顏色,那氣味,那口感,真是最完美最滿足的組合。

現在回想起來, 我媽也常弄給我們吃,高中時補習晚歸,回到家裡往往餓的要命,熱一熱前晚的炸醬,再下個麵,幾分鐘內就可以吃,炸醬雖然冷藏過,但是滋味不變,吃起來還是一樣的美味,一樣的滿足。 印象中往往我媽剛炒好了一大鍋炸醬,當天我們就給他吃掉一半,而且晚上還要再爬起來偷吃一半,等到隔天補習回來,再與我弟為了那四分之一大打出手,家傳炸醬麵之威力,由此可見一般。

除了在家裡愛吃,在外面我也猛點炸醬麵,當年我常神出鬼沒於台北車站南陽補習街附近,在郭洋數學劉毅英文重重疊疊,永遠也上不完的每一堂課中間,四處明查暗訪,吃遍每一碗附近的炸醬麵,中毒之深,難以言喻,往往吃到一碗美味的炸醬麵,便會手足舞蹈,興奮莫名,留下幸福的眼淚。

基於愛屋及烏的心理,除了愛吃炸醬麵,我也愛吃義大利肉醬麵,畢竟這兩樣美食就好像是表哥表弟,淵源甚深,有如靈芝之於香菇,老薑之於人蔘,都是一家人。義大利肉醬麵除了香,還有一股蕃茄酸甜的滋味,配上滑不溜秋熟中帶生的al denti spaghetti,比起文化悠久博大精深的炸醬麵,可以說是各擅勝場。

我常覺得奇怪,這明明就只是甜麵醬,豆辦醬,碎肉三樣簡單的材料而已,怎麼能夠組合出這種天底下的美味奇珍?這就像只加醬油八角滷一滷,怎麼就會有紅燒牛楠或是扣肉三層肉這種美食一樣?我想,蓋美食之道精深,由繁至簡,卻也由簡至繁,變化巧妙,存乎一心。

一個人住在國外之後,想吃什麼只好自己動手做。炸醬麵步驟簡單,材料單純,煮好一鍋可以吃上數天,堪稱為單身男人生存的首選秘密武器,我自製的炸醬麵不敢說有一百分美味,也比不上我外婆的手段,但是依稀彷彿,在香濃的炸醬和爽口的麵條中間,我嘗到了記憶中那讓人手足舞蹈的好滋味。

(寫於2000年十一月..)

2007年3月4日

我愛我的新包包

Path to New World
但尼丁是個鳥會生蛋(註一)的小地方, 沒有京華城, 沒有微風... 基本上跟台灣比, 這裡的百貨公司不像百貨公司, 跟美國比, 這裡的Mall也不能叫做Mall.... 總之全城能逛的地方就是一條喬治街, 一個下午可以逛完, 然後逛完了下面就沒有了...

不過麻雀雖小, 但尼丁也是有地方吃喝玩樂買衣服, 尤其這裡買衣服有一間很妙的店, 叫做VOID, 賣的雖然是名牌(註二), 可是為了迎合學生的口味, 打折打的很凶悍, 常常有個架永遠打五折, 然後有個箱子裡面亂堆一些像是在擺地攤一樣... 曾經有個朋友在奧克蘭看到兩百多的外套捨不得買, 結果下來時發現一件在堆箱子底部才賣三十....

正是因為這個神奇的特質, VOID變成我和許多朋友特別喜歡去逛的店, 也因為這個特質, 基本上我從來不在那家店買標價的原價, 你我(還有那家店)都知道, 只要能夠忍耐, 等待, 而且運氣又夠好的話, 什麼名牌都有換季的一天, 什麼價錢都有打折的一天,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有些闊氣的人會花原價來買, 有些比較省的人會趁打八五折, 七折的時候來買, 而千載難逢的大出清, 大特賣, 往往也只有那些耐力超強, 視錢如命的守財專家才會碰到...

話說去年的某一天, 我在VOID看到一個包包, 長的還不錯又有質感, 結果翻開標籤一看, 紐幣六百, 台幣萬三, 當下我二話不說, 掉頭就走.... 開始了一場我與店家之間, 耐力的競賽... 誰肯等待, 誰就贏了, 之後的幾個月, 我每次經過這間店, 都會去摸摸這個包包, 跟他說說話, 放在身上比一比, 然後揮揮衣袖說再見... 我就是這麼一個有原則的人, 而我的原則就是, 在VOID裡面決不買沒打折的東西.... 咱們就這麼耗上了...

話說春去秋來, 幾個禮拜前的某一天, 和朋友去逛VOID, 赫然發現所有包包一率七折, 而我看中了許久的那一個, 還安然無恙的躺在那裡等著我把他領回家.... 當下我二話不說, 掉頭又走... 畢竟雖然是打折了, 但是我還是要優勝劣敗, 天人交戰一下... 才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這個人還真不乾脆啊...)

之後的幾天, 我和我辦公室的同事討論了一下, 不過我辦公室的同事基本上都是KIWI(註三), 道地農莊長大的紐西蘭人, 天天就是看球賽, 喝啤酒, 以拆裝電腦, 安裝詭異軟體為樂(We are IT boys), 聽到那個包包的價錢, 莫不以"這個人頭殼是否壞掉", "難道這個包包會生黃金"的詭異眼光看我... (我跟他們畢竟只能聊Vista有哪些新功能啊....) 我也曾經和幾個台灣來的朋友提過, 不過他們也是一副"想買就買啊, 你到底要說幾遍"的態度對我.... 唉, 人生就是這樣, 真正需要敗家損友推你一把的時候, 身邊一個人都沒有....

想那麼久不是沒有理由的, 通常要我出手的標準是五折, 五折以下往往我會忍不住不需要的東西也開始亂買, 五折以上就算很想要也是ㄍㄧㄣ的要命思考再三, 七折是個神奇的數字, 表示我和店裡老闆妥協了, 他沒贏我也沒輸, 這場平手, 咱門下次再來....

今天下午, 我終於下定決心, 要把這個包包迎娶入門(只差沒挑個黃道吉日然後告知高堂父母了吧), 看著我毅然決然的走進去, 掏出我的美國運通卡, 跟老闆對看了一眼, 然後很乾脆的就刷了下去(反正要痛也是付卡費的那天才會痛啊, 這樣我還有55天勒), 回到家後愛不釋手的為他拍照, 細看一針一線, 真是從頭到尾都充滿了質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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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越鄉下的地方, 鳥才越會生蛋吧....
註二: 所謂名牌, 其實根本不到國際精品的等級, 了不起就是一些Street fashion 像是Diesel, Energie 等等
註三: Kiwi 是當地紐西蘭人對自己的通稱, 也是奇異果, 奇異鳥的名字.....

2007年3月2日

戀上一個人

Penguin
Photo source: Stuart Westmorland, photographer's choice

在戀上一個人時, 往往會有種莫名的魔力, 讓人向上, 讓人沉倫, 讓人激發自己本身的潛力, 做出自己平常做不到的事情…

就像是Studio 60 裡面, Matt 為了impress(註) Harriet, 寫出一篇篇聰明精采的劇情, 不但捧紅了Harriet, 自己也從菜鳥變成了獨當一面的編劇…

就像是As good as it gets 裡面, 一個神經質的獨居老人, 願意改變自己惹人厭的性格, 一句”You made me want to become a better person” (你使得我想要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堪稱告白中的經典…

我記得我國小六年級的時候, 暗戀過一個同班同學, 天天早上六點起床, 六點半到學校, 打掃完畢之後去操場陪她一起練跑 (我這輩子後來再也沒那麼早起過)…

我記得我十八歲的時候, 為了impress一個可愛女孩, 天天放學後爬十五分鐘山路, 去游泳池裡游泳… (那是我這輩子身材最好, 最瘦的時候)…

我記得我大學的最後兩年, 因為玩車, 打線上遊戲, 差點畢不了業, 卻為了追一個女生, 天天跑圖書館, 陪她唸書, 一起寫功課畫重點, 結果居然考進研究所, 然後又拿優等獎畢業...

戀上了一個人時, 我們願意為了對方, 變成更好的人, 我們能夠做出自己原本認為做不到的事… 就像雄孔雀努力的為雌孔雀展開美麗的雙屏, 我們也為著展現著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努力著,,,

雖然當初的戀情並沒有結果, 也許當初的女孩早已嫁為人婦, 但是我還是記得那個每天跑步的早晨, 每天游泳的下午, 每天畫重點的晚上…

還有那酸酸甜甜的, 戀上一個人, 臉紅心跳的感覺.

(註) Impress 的中文很難翻, 查字典是"使其印象深刻"...加在文章裡面感覺就完全不對了啊

延伸閱讀: 暗戀時候最美

2007年2月27日

The Dangerous Book for 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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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逛街, 趁著朋友逛衣服特價的空檔去對面的書店晃了一下, 結果看到這本很有趣的書..
書名取的有點聳動, 不過內容多元有趣, 就像一本小小的百科全書, 各種英國小男生會有興趣的主題, 九大行星, 如何自制滑板車, 恐龍, 英國歷代國王族譜, 史上最偉大的戰役等等, 裡面還有一章關於女生的(對於十二歲的小男生來說, 那真是一種神秘又奇妙的生物啊)..

翻著這本書, 一種回到童年的感覺油然而生, 那是一個單純為了滿足求知欲而學習的年紀, 不為了考試或分數, 不是為了加薪談判的籌碼或是更好的工作機會, 我依稀記得我曾經記得侏儸紀, 白厄紀還有寒武紀, 曾經記得九大行星的順序, 木星有一圈光環等等(註一)... 現在想來, 那時漢聲小百科的每一篇故事, 我都百看不厭, 倒背如流...

然後進入國中, 高中後, 別人開始告訴你什麼是重要的知識, 什麼是不重要的知識, 畫重點變成大家最愛做的一件事, 會考的最重要, 考完了之後什麼也不重要, 反正永遠都有新的課本, 新的教材, 新的重點可以讀, 考完了之後, 大半還給老師, 除了偶爾會"唧唧覆唧唧,木蘭當戶織"的跟朋友懷念一下, 其他三角函數到底什麼在sin什麼在cosin, 已經完全沒有概念, 數學永遠只用到加減乘除的水準, 化學元素表還記得老師當年的口訣"鐵姑捏痛心", 至於鐵姑到底是為什麼會那麼痛心, 你問我我問誰?

進入大學, 研究所之後, 開始自己發現什麼是重要的知識, 開始訓練自己在無窮無盡的報告和論文裡, 找到自己可以用的段落 (其他都不重要), 寫的厚厚幾十頁幾百頁, 最後的reference滿滿一堆, 真正從頭到尾讀完的沒幾個... 能夠在很短時間內一眼飄過大量的訊息, 然後瞬間找到關鍵字, 變成了賴以生存的一種本事...重要的事情太多了, 除了天文學家, 誰有那個閑時間管九大行星(註二)? 除了考古學家, 豬囉和白鱷干我啥事... 專研自己的專業, 考證照, 學投資, 看股票, 閱讀財經新聞, 吸收經濟知識, 那些才是重要的事...

不知不覺的, 我變成了小王子口中, 把蛇吞象的奇景當成帽子, 只愛討論政治, 經濟, 股票的大人...

看著這本書, 我突然興起一種衝動, 想要把他買回家...

說不定這樣, 我可以多少追回一點我逝去的童年啊....

註一: 後來發現.....其實......是土星啊 Orz
註二: 其實現在只剩八大行星了

2007年2月24日

但尼丁愛情故事

在但尼丁居住了許多年, 也認識了許多形形色色的朋友...
有些朋友到今天, 算來兩隻手加起來也算不完, 有十幾年的交情...

L就是這樣的一個朋友, 幾乎是我剛到紐西蘭的第一個禮拜就認識,
如果還要把我們年輕時一起玩車賽車翻車的蠢事算進去, 可以算是過命的交情..

十幾年前的但尼丁, 是個與世隔絕的地方, 在那個沒有網路, 沒有KTV, 沒有泡沫紅茶,
中文歌都還是范曉萱, 巫啟賢爆紅的時代, 在但尼丁看到台灣人, 那根本就是他鄉遇故知, 不熟也難.. 許許多多的第一次, 第一次在野外露營, 第一次刷油漆, 第一次自己下廚煮飯, 都是在那個遙遠而青澀年代經歷的...

L和薰在一起, 約莫是1996年的事, 仔細推想, 那時候 L大概也才十七歲, 高中生的年紀, 我想, 兩個小留學生在異鄉, 又在那種與世隔絕的環境, 很自然而然的, 就會把彼此當作家人... 互相扶持依靠... 兩人這麼在一起, 雖然沒有羅密歐茱麗葉式的轟轟烈烈, 中間也不是一路甜蜜玫瑰無風無雨, 但是這麼多年下來, 兩個人牽在一起的手, 始終不曾鬆開... 今年年初回台灣時, 薰大半時間在高雄替兩人佈置新居, 裝潢油漆挑家具弄了半天, 儼然一副女主人的模樣(她本人理直氣壯的說, 什麼模樣, 根本就是啊...)...到這種程度這兩個人居然還沒送帖子請喜酒, 真是吊人家胃口...

本來想寫一個可歌可泣, 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 寫到後來發現, 其實幸福美滿的故事, 寫來寫去都是一些柴米油鹽醬醋茶的芝麻蒜皮小事, L和薰十年來一起租房子住, 錢也合在一起用, 和結婚的狀態相差彷彿, 所差不過是證書一張, 但直到十年後的今天, 兩人在一起還是甜蜜的讓人抓狂, L 的網路相簿, 看到的都是薰的身影, L 捕捉的鏡頭, 對焦的總是薰的笑容...

曾經一直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可以廝守到老是不可思議的事, 每個人都會變, 隨著環境, 經歷, 遭遇而改變, 這是學習和成長的一部分, 所以天底下不會有不變質的愛情... 再美的的愛情也只不過是還沒演完的一場電影而已.

但是, 也許, 在相處的過程中, 兩個人的改變, 可以是磨去自己菱角的一個過程, 可能是犧牲一些自我, 進而轉變為單一生命共同體的一種型態... 十幾歲的年紀, 正是塑造本身個性的關鍵時刻, 兩個原本並不相干的人, 由於緣分牽在一起, 而在愛情的催化下, 就像兩片拼圖一樣, 變成了可以密合的一個單體... 變成了不能失去對方而獨活的一種型態... 也許, 這就是愛情的完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