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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9日

法學新鮮人之我的讀書會

從開學到現在,不知不覺這學期已經過了一半了,我平常除了去學校上課和在家裡唸書之外,還有很大一部份是和我圖書會的會員們一起討論案例和鑽研法學理論,事實上,從開學的第三個禮拜開始,我們都在每週一三五的早上定期聚會,風雨無阻,不見不散。

而讀書會的成員,也由原本的兩人,成長到現在的四個人:除了最早遇到的紅頭髮的榮恩之外,還有剛剛畢業有點雀斑的奈威,和捲捲金髮的妙麗(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以上提到圖書會的成員名字,都不是真名。)我和榮恩最早認識,那時候我下課等著要問老師問題,他剛好排在我後面;然後聽了我要問的問題之後,才發現我們有著同樣的疑問;而且他和我的年齡際遇相仿,同樣是已經讀完一個學位,又進入社會一段時間之後才決定回鍋來讀法律,所要承擔的機會成本差不多,也同樣是充滿了決心非進第二年不可,當下我們一拍即合,而他之前就在課堂上和奈威商量過組圖書會的事情,於是我們三人就自然而然的開始定期討論起來。

而妙麗,是有次我在上課時,發現坐在我隔壁這個女生一邊聽還一邊頻頻點頭,而且沒事就舉手!有道是:“為官當做執金吾,娶妻當娶陰麗華”,而要找讀書會的成員,就一定要找像妙麗這種的!而那時我們的讀書會也正需要一個女性的觀點和聲音,不然我們一群男人怎麼討論來討論去都是同樣的角度,讀到女權與法律時瞠目結舌,不知道人家在爭什麼東西;所以我鼓起勇氣邀請妙麗來參加我們的讀書會,而果然她加入之後不讓鬚眉,雖然加入的晚,卻很快的追上了我們的進度,講到興起處時還會比手畫腳侃侃而談,為我們的這個讀書會提供了之前我們不曾想過的的角度和觀點。

而其實這些不同的觀點,對於我們正在讀的“法律與社會”這一堂課顯得尤其重要。這堂課的內容主要是在探討法律在社會裡面扮演的角色和其影響:我們學到了在十七世紀的英國,法律是被社會貴族拿來當作社會控制的武器,政治家一邊通過嚴苛的法條隨時可以取人性命,一邊又不斷發佈特赦顯得自己寬大為懷,雖然表面上人人都有獲得赦免的機會,可是實際上在層層法院不透明的制度下,這些特赦通常都是選擇性的發給有財勢關係的富人們,而一六八八年的人權宣言儘管削弱了王室的權力,但是這個宣言在那時並不是用來保障一般普通人,而是有錢有勢有地的菁英貴族們;我們也學到了在十九世紀殖民時期的紐西蘭,毛利人原住民以部落為主,帶有傳統文化色彩的法律系統在英國私有物權的法令制度推行和政府法院控制下分崩離析,在一百年內合法的失去了他們原有的大部分土地;我們還學到女性在歷史上如何的不被法律所保障,比如說夫妻倆人結婚後,女方就等於失去了自主權和財產權,成為丈夫的附屬,而當時如果妻子犯罪,是得由丈夫負責,所以丈夫也同時擁有合法的“教訓”妻子的權力,而這項法律的廢除,才只不過是數十年前的事情(比禁止虐待動物的法令還要晚一點);我們同時讀到今天國際上,聯合國,世界銀行,國際貿易組織是如何聯手軟硬兼施的利用國際法巧取豪奪第三世界開發中國家的資源,如何陷這些國家於萬劫不復的債務之中,而永遠無法翻身。這許多的例子,使得『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句話由今天的角度來看,單純只是歷史上的既得利益者將自己的權力合理化合法化的一種掩飾罷了。我讀著讀著,不禁思考,現在我們的法律真的平等嗎?未來的人在讀我們今天的法律系統時,是不是也覺得我們的法律不公平的可笑,而只是我們身在其中卻渾然不覺?

而另外一堂課,法律技巧,則有趣的很。我們學到了stare decisis,也學到每個法官的判決案例裡面,都有著極其關鍵的 ratio decidendi,也有法官隨口講講的 orbiter dictum,我們要從長長的判決書裡面找出法官判案的規則,而這個規則就是法律。而在下一個類似的案子裡面,律師們必須互相辯論這些規則和涵意,進而說服法官採用對自己客戶有利的案例。我們必須思考一個案子裡面的哪些事實是有法律意義的,而哪些並沒有。我們必須要練習如何將這些事實運用到之前我們找出來的規則裡面,又如何推導出有罪或是無罪的結論。我們見識到了在英美法系裡面,一個法條是如何的經由某個法官的判決中誕生,又經過之後許多類似卻又不完全相同的案子的裁決而演變,成為今天大家耳熟能詳的法律原則。而讀書會在這裡更顯得相當的重要,我們彼此脣槍舌劍的攻防,進而找出彼此之間的立論脆弱的那一點,而有時別人一目暸然的錯誤,自己再讀二十遍也不見得找得出來。

我回想起學期剛開始時,我們老師語重心長的跟我們說起組圖書會的重要,而且她強調有參加讀書會的學生們,表現往往比單打獨鬥的學生們要好上許多,我現在已經可以深深體會。那不單單是只有強迫自己跟著一定的進度複習而已,那實在是一種見招拆招,遇強愈強的讀書方式。在試著解釋自己想法的過程裡面,往往我才發現原來自己的觀念不見得完備,或是說著說著突然有更新的啟發,而再複雜的觀念,在不斷的辨證思考,你來我往的攻防下,也會抽絲剝繭的變得一目瞭然。

我曾經說過,來讀法律,我要面對我的敵人,甚至擊敗我的敵人。而儘管學期已經過了一半,而在我面前的有千百個敵人,我卻能毫無所懼。

那是因為我現在有了夥伴,那是因為我有了我的讀書會。

10 則留言:

  1. 怎麼可能?竟然讓我搶到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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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終於可以懷著既開心又不可置信的心情寫留言了!
    有奈威有榮恩有妙麗,
    主角是誰自然不言可喻.
    研究所這種團體,
    難免有同學如馬份之流的人物,
    授課教授自然有風趣如鄧不利多,
    嚴肅如麥教授,
    和藹如路平,
    莽撞如海格等族繁不及備載的性格!
    但校園生活多好啊,
    即使是法學院這種牙尖齒利的學院,
    能多學一點東西,多交一點朋友,
    那是多麼難得的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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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痞子孔他牽手:
    唔,我想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大家都不像我們如此的幼稚 XD

    (厚,我今天本來興沖沖的想去搶一個頭香結果沒搶到,有點懊惱)

    (厚,又想到今天去看了一個還滿不錯的apartment,結果屋主說我晚了十分鐘去她已經promise給別人了,她說不然她會租給我的,那個沒搶到我更懊惱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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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又,其實我也不想往自己臉上貼金(疤?)不過我想我的讀書會同學這麼傑出,說他們是高爾克拉就實在太對不起他們了~~ XD
    不過我的教授們人都很好的哪,而我也很幸運的還沒有碰到跩哥那樣的傢伙,哼哼,要是叫我碰上了,我就來個:“去去,武器走” 給他點顏色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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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拜託!誰跟你”我們”啊?
    在我對號入座承認未買資優班後,
    已經嘔得要死了,
    做什麼幫你承擔這種原罪啊?

    又,你不如用"空空,遺忘"那招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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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喔對,妳們是花之美少女之姐妹淘組合,我跟那個一點關係也沒有,所以的確不是我們(又,你一定堅持要我把那句話改成"唔,我想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大家都不像你如此的幼稚"就直說嘛,你們我們的弄得大家都糊塗了。)

    然後那個對號入座的事件被妳鬧的這麼大,也不是我的本意啊~~我本來是想摸摸鼻子很低調的去買沒有資優班就好了,結果現在弄得大家都知道我已經買了多不好意思。

    最後我得讚一下你(這句很熟悉吧有沒有)心狠手辣,本來我只想要用"去去,武器走"在考試時把他手上的原子筆打掉就算了,結果你居然要用"空空,遺忘"叫他讀的東西都忘記!真是太狠了,不過要是不小心那個空空咒反彈回來,那我不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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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怎麼看到最後好像從讀書會變成哈利波特的role play?現在的朋友將來的對手,現在的對手將來的夥伴,人生不可預期遇到哪些人事物,借由讀書會多了講別人的觀點真是不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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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哈利 (欸 可以這樣叫你嗎)

    你這篇有好大一段話我直接跳過 實在太難了我看不懂 (難道我是高爾克拉?)
    還好有人在留言裡劃了重點 原來~這篇是角色扮演阿!

    沒有啦 我是要說 讀書加油 讀書會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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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dear solo,
    i've a few questions about studying law in NZ, can you please help me?

    should i leave the questions here? or can i e-mail them to you?

    many many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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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i Zoe:
    Sure, just drop me an email at solography@gmail.com

    Che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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